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8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洗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与公司管理层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
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出于谨慎性原则而
作出,相关事项具有充分合理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且依照相关监管政策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审议公司 2022 年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决策权限、表决
程序、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均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
制作,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政策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业经审计机构依法审计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确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洗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相关承诺,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注意到,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阐述了报告期内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情况,适当说明了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及下一年度内部控
制改进方向,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同时,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其他关于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的监管要求,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的具体规定,审计机构相关
专项审计也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结论予以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形式完备,客观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流程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和相关审计报告结论。
六、《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注意到,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
区相关企业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事业发展前景制定。
相关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薪酬政
策及考核制度,且薪酬标准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考核制度,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法及时落实财政部文件要求的行为,
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公司会计政策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变更后,能
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
九、《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和能力,在服务公司工作中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其所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范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部
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获
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肖 莹
独立董事:董 滨
独立董事:陆豪杰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