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山欧派:江山欧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5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山欧派”)拟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
        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山欧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42,000 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 120 万套木门
        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5.8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开发行了 583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3 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6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7,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
集资金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95.7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504.22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1〕31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山欧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1     重庆江山欧派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     75,800.00         4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300.00
                    合计                       93,800.00         58,3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重庆江山欧派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
为推进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专项用
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由重庆江山欧
派开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利率

    本次借款为无偿借款。

    2、借款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年。

    3、借款进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分批次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

    4、还款方式
    重庆江山欧派将在具体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根据其资金状况随时向
公司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重庆江山欧派已经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承接上
述借款,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借款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QGBJ90

    3、法定代表人:郑东恩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6、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重庆永川国家高新区三教产业园内)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橱衣柜的设计、
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门窗制造,建
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
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欧派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113,369.40                   84,075,424.44
    净资产               5,890,845.91                 2,531,933.09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07,442.64                 7,286,593.97


    净利润              -4,109,154.09                 -3,358,912.82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
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重庆江山欧派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重庆江山欧派已设立
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借款,
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
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提供不超过 42,000 万元借
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时,重庆江山欧派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江山欧派公开发
行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对江山欧派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江山欧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君安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