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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
总额为 415,314,439.89 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5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1,07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85,733,300.00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266,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361Z001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12,200.00          12,200.00
 2      MR 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                            19,000.00          19,000.00
 3      3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28,700.00          28,700.00
 4      2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21,630.00          21,630.00
 5      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                                8,200.00           8,2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8,450.00           9,296.67
                       合计                               128,180.00          99,026.67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
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偿还先
期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14,626,530.51 元,具体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元)        资金金额(元)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          12,200.00      109,477,171.38         109,477,171.38
     置项目
     MR 型成品船舶购置项
2                                 19,000.00      178,581,486.56           178,581,486.56
     目
     3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3                                 28,700.00       75,092,872.57            75,092,872.57
     购置项目
     2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4                                 21,630.00       51,475,000.00            51,475,000.00
     置换购置项目
     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
5                                  8,200.00                   -                        -
     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9,296.67                   -                        -
            合计                  99,026.67      414,626,530.51           414,626,530.51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14,626,530.51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情况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5,733,300.00 元(不含
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64,560,000.00 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4,561,509.38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保荐承销费用                                                 2,000,000.00
      2        审计验资费用                                                 1,877,358.43
      3        律师费用                                                      330,188.68
      4        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53,962.27
                          合计                                              4,561,509.38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
值税额 3,873,600.00 元。

     因此,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
的 发 行 费 用 增 值 税 额 后 的 净 额 为 687,909.38 元 , 本 次 拟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687,909.38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361Z0227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5,314,439.89元。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投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
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27 号),报告认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通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