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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兴通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兴通股份确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 号)核准,兴通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5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7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85,733,300.00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266,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361Z0017 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号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12,200.00           12,200.00             未变更
      2   MR 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               19,000.00           19,000.00             未变更
      3   3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28,700.00           28,700.00            7,509.29
      4   3 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50,500.00                      -       21,365.20
          2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
      5                                         21,630.00           21,630.00             未变更
          项目
      6   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                   8,200.00            8,200.00             未变更
      7   补充流动资金                          38,450.00            9,296.67             未变更
                    合计                    178,680.00              99,026.67
         注:序号 3“3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实际使用 7,509.29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
     后,剩余募集资金 21,190.71 万元,加上利息 174.49 万元合计 21,365.20 万元作为序号 4“3
     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三、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 艘不锈钢化
     学品船舶购置项目”进行变更,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资于
     新项目“3 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其中两艘船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
     (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南”)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计划使用募        实际使用募       实施
             募集资金投向             建设状态       投资金额
目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主体
     7,500 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        未建造        10,500.00     10,500.00                    -   公司
原   7,500 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        未建造        10,500.00     10,500.00                    -   公司
项   5,500 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        已投入
                                                      7,700.00      7,700.00          7,509.29      公司
目   (兴通 7)                        使用
                  合计                               28,700.00     28,700.00          7,509.29
     27000 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购置      已投入
                                                     20,800.00      8,320.00          4,184.43      公司
     (丰海 32)                       使用
新
     27000 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购置      已投入                                                       兴通
项                                                   11,700.00      4,680.00          4,680.00
     (丰海 35)                       使用                                                         海南
目
     13000 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                                                                   兴通
                                       建造中        18,000.00      8,365.20          6,450.00
     (13000T 船舶)                                                                                海南
                                                 2
项                                                                 计划使用募    实际使用募       实施
               募集资金投向             建设状态       投资金额
目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主体
                   合计                                50,500.00     21,365.20       15,314.43
         注 1:“5,500 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兴通 7 轮)已于 2022 年 1 月投入使用,故变更
     后新项目不再包含此船舶。
         注 2:兴通 7 轮实际使用 7,509.29 万元,投入使用后,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190.71
     万元,加上利息 174.49 万元合计 21,365.20 万元作为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兴通海南未就募集资金单独开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增资或借款)进行明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先后从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08011229008000618,
     以下简称“原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兴通海南在中国银行泉州锦绣支行开立的基
     本户(账号:433847779990,以下简称“中行基本户”)汇款 5 次,具体情况如
     下:

            1、27,000 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购置(“丰海 35”轮)

                                                                   中行基本户投入
                            金额                           投入
     序号       时间                     支出内容                  该船舶累计金额       备注
                          (万元)                         方式
                                                                       (万元)
                                     支付“丰海 35”轮第                             当天转入当
      1      2022-09-21   3,782.16                         增资           5,705.64
                                     二期购船款                                      天支付
      2      2022-10-24     700.00   “丰海 35”轮修理款   借款           5,763.54
      3      2023-01-11     197.84   “丰海 35”轮修理款   借款           6,065.80
                合计      4,680.00                                        6,065.80

            2、13,000 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

                                                                   中行基本户投入
                            金额                           投入
     序号       时间                     支出内容                  该船舶累计金额       备注
                          (万元)                         方式
                                                                       (万元)
                                     13,000T 船舶第一
      1      2022-10-24   1,500.00                         增资           1,650.00
                                     期建造款
                                     支付 13,000T 船舶                               当天转入当
      2      2023-03-09   4,950.00                         借款           6,600.00
                                     第二期建造款                                    天支付
                合计      6,450.00                                        6,600.00

            公司将募集资金从原专户转入兴通海南的中行基本户,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支出,中行基本户投入相关船舶的累计金额均大于募集资金转入金
                                                   3
额,不存在募集资金闲置在中行基本户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
视,安排专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
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前期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投入方式进行确认。兴通海南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公司
将存放于原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对兴通海南
借款,后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风险评估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评估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
积极进行整改。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系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后续公司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
股东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4
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
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确认,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确认,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通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针对
该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
机构的督促下积极进行整改。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该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进行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兴通股份确认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锐                      张   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