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依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9,629,227.5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86,000.00 元,合计 人民币 10,221.52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66.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83,312,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45,600.0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8,566,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358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 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1-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 投产及 产 1,000 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 36,966.48 25,045.01 1 技改项 项目 目 1-2 年产 250 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 10,344.46 10,344.46 技术改造项目 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76.87 3,176.8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 3 7,290.35 3,290.35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 计 71,778.16 51,856.69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 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 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募集 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将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如有不足,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9,629,227.54 元,具 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实 序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际投入金额 号 (万元) (元) (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1 1,000 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 36,966.48 54,700,526.31 54,700,526.31 目 年产 250 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 1-2 10,344.46 38,717,691.88 38,717,691.88 改造项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2 7,176.87 2,881,825.11 2,881,825.11 心建设项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 3 7,290.35 3,329,184.24 3,329,184.24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合 计 61,778.16 99,629,227.54 99,629,227.5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 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72 号)。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 A 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745,600.00 元(不 含税),其中承销和保荐费 42,000,000.00 元(不含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 22,745,600.00 元(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586,000.00 元,需要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 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 2,586,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审计及验资费用 1,650,943.40 1,650,943.40 律师费用 707,547.17 707,547.17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227,509.43 227,509.43 合 计 2,586,000.00 2,586,000.00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 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72 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21.52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比依电器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比依电器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