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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4-2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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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元利化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包括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一、
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为普通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
生效,议案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生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向公司
证券部登记。股东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
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
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
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
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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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

     七、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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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元利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修华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法律见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序号                                  会议议程

     1       会议签到

     2       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3       宣读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议案后现场投票表决并回答股东代表问题

     5       宣布表决结果

     6       宣读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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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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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利科技”或“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
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下面我代表董事会作《2019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请各位审议。
      一、2019 年董事会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以产品专项升级为目标,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前提,
可持续发展为定位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提质增效、加快构建上下游各产业布
局,充分发挥元利科技在品牌维护、客户群建立的优势,以产品、技术和服务为
载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产品解决方案,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7 亿元,同比下降 14.63%;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 亿元,同比下降 43.57%。主要系受市场宏观经济影
响,公司下游涂料行业市场低迷,公司为保证充分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以及
现有市场占有率,采取主动降价销售策略,产品毛利率同期下滑。
      二、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陆资本市场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成功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76 万股普通股股票,
发行价格 54.96 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23
万元。
      我们将以上市为新起点,通过上市公司这一平台,一方面充分借助资本市
场力量,更加高效有力的吸引聚拢资金,为上新创新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泛吸引聚集高端技术、优质人才,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
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规范高端发展,更好的回馈社会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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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9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19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情况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9/1/10                                                                         通过
             四次会议         7、员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申请综合授信、

                              借款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同意报出财务报告及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19/4/24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通过
             五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19/6/29                                                                         通过
             六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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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8、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9/8/19                                                                               通过
             七次会议            6、关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

                                 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19/10/25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八次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年度
股东大会,共审议 12 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表决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情况

2019/1/2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1、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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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申请综合授

                                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理的议案
2019/7/17                                                                      通过
                 股东大会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职权范围运作,提出专业的
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
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7,645.87028 万元,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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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管理及内幕知情人管理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
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关口,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
明度。披露的报告和公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
机会获取信息。
      依法登记内幕消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
情人能够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消息泄露或内幕
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圆满完成 2019 年度信息
披露和内幕消息管理工作。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 2020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三个系列产品业务的细分行业龙头地位,充分发挥现有
技术优势、规模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可持续发展。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不断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发展。
公司现有产品均属于中游化工产品,产业链下游为高分子新材料领域,公司将积
极谋求通过现有优势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提高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1、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品牌价值
     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产品营销和市场拓展工作,不断优化下游客户结构,提
高终端客户比例,积极拓展国内、国外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市
场占有率,充分消化公司新增产能。
     2、加强技术开发与创新
     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围绕公司的
发展战略,建立涵盖公司产业链的技术研发体系,培养或聘任一批优秀的技术人
才,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
     在绿色化工发展的大背景下,朝着产品绿色化、功能化方向创新发展,推动
产品不断创新升级,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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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结构,全力打造一流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企业。
     3、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通过不断引进和提升 DCS 系统、自动计量系统、管链投料系统、高精度仪
表、气动阀门等自动化设备和控制系统,不断提高生产线的精细化、连续化、自
动化、智能化水平,更加有力地保证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品质水平。
      (二)2020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0 年,中国经济继续平稳回落,下行趋缓、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将成为新
常态。对公司来说,既有做大做强的重大战略机遇,又面临复杂的市场形势挑战。
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重点:
     1、扎实做好公司经营决策和发展工作
      要充分发挥业务引领、带动作用。2020 年,业务系统立足国际、国内市场
并重发展,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完善深化销售渠道网络建设,提高客户
黏性。通过网络销售、参加国际、国内专业展会推介以及贸易洽谈会等各种营销
形式,积极进行国际、国内市场的开发和销售渠道建设。利用涂料、新材料等行
业专业化的刊物、平台及新型媒体进行企业宣传,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形象,以
企业品牌市场影响力带动产品销售,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2、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
110 号),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深入开展投资者教
育活动,引导投资者理性的价值投资。
     3、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遵循监管部门的监管新思路、新要求,结合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不
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程序,建
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
设置,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改进内部管理。特别是更
加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对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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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同时,充
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通过建立
健全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有效增强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正处于监管转型的特殊时期,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也有较多修订及变化,公司将督促并协助高
管人员带头加强对证券相关基本法律和最新法规进行持续学习,切实抓好学法、
普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知“红线”,守“底线”,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
法。
       4、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0 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
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重视、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
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
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与检查,推进公司规范化运
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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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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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了相关监督
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情况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9/1/10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通过
              三次会议
                               6、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申请综合授信、

                               借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同意报出财务报告及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9/4/24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通过
              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2019/6/29                                                                         通过
              五次会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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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2019/8/19                                                                       通过
              六次会议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9/10/25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
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公
司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平,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我们认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行为,保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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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
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
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内幕交易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做好内部信息保密工作,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交易
相关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前以信息或邮
件等方式向内部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
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
的情形。
       三、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
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列席董事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督促公司
规范化运作。另外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监事会自身建设,通过
参加外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履职能力,与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保持
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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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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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9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249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7,341,898.4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4.63%,
利润总额 179,959,789.49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289,546.13,
较上年同期下降 4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55,685,715.80,较
去年同期增加 142.98%,每股收益 1.71 元,同比下降 51.69%。
       三、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                       188,728,984.49                   147,344,729.60                28.09

应收票据                                                         16,412,164.99              -100.00

应收账款                        75,999,048.01                    72,874,297.01                    4.29

应收款项融资                   175,773,704.07

预付款项                        15,885,178.16                    11,463,246.64                38.57

其他应收款                       1,968,751.06                     4,952,022.19               -60.24

存货                           204,200,057.28                   172,600,064.09                18.31

其他流动资产                1,016,376,474.22                     46,635,486.61             2,079.41

固定资产                       652,864,018.35                   277,397,176.61               135.35

在建工程                        29,921,029.68                   356,923,207.69               -91.62

无形资产                        80,233,591.27                    76,286,200.44                    5.17

长期待摊费用                       266,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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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75,187.40               45,320,030.38                    5.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29,766.56               40,139,126.75               -69.28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增减变动,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科
目调整所致。
       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项目建设采购设备待抵扣进项税和银行
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元利 MDBE 和 HDO 生产线完工转固,固
定资产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的 MDBE 和 HDO 生产
线完工转固,在建工程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的 MDBE 和
HDO 两条生产线建设完工,工程设备投入减少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                                               155,000,000.00               -100.00

应付票据                      95,908,619.40              65,880,000.00                45.58

应付账款                    202,262,922.86               94,198,995.12               114.72

预收款项                      11,015,632.79               7,151,024.59                54.04

应付职工薪酬                   8,167,581.52              10,856,887.53               -24.77

应交税费                       7,855,781.89              24,160,753.56               -67.49

其他应付款                     3,984,116.74               8,208,436.51               -51.46

递延收益                      14,293,085.13              15,494,690.00                -7.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48,952.50                 226,124.84             1,248.35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偿还完毕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款项增加,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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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期末未予以终止确认,导致该部分票据对应的应付账款转回
所致。
       预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利润下降,计提所得税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应提出口不得免抵税额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预提的银行理财收益尚不满足税法规
定的收入实现时点所致。
       3、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股本                         91,040,000.00              68,280,000.00                 33.33

资本公积                   1,258,946,988.61            149,476,988.61                742.23

其他综合收益                    -15,041.56                 -10,370.38                 45.04

未分配利润                  759,190,504.91             622,900,958.78                 21.88

       股本、资本公积增加原因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元利科技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4.9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25,08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5.9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13,223.00 万元,其中 2,276.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110,947.00
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15,041.56 元,较期初减少 45.04%,主要系子公
司欧洲元利外币财务报表财务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 759,190,504.91 元,较期初增加 21.88%,主要是报
告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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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67,341,898.49                 1,367,416,397.17                 -1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289,546.13                   241,527,023.64                 -43.5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7,191,286.03                   248,560,853.76                 -52.85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8,315,988.47                   158,799,448.95                 -50.68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2019年末                        2018年末        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55,685,715.80                   887,170,840.85                 142.98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502,222,408.63                 1,268,347,753.00                  9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43.57%,主要系受整体宏观经济
状况下行的影响,并由于国内化工行业在 2019 年度整体处于低迷状况,受其双
重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较前期有所回落。此外,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投
产,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开拓新的下游市场,公司亦采取了主动让利的销售
策略。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由上年的 34.14%下降至 24.64%,
导致净利润较上期下滑较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0.68%,主要受销售收入下
降本期收到现金流入减少,以及公司募投项目陆续投产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流出
增加所致。
     净资产、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42.98%,97.28%,主要系公司于当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使公司净资产、总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2、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元

  费用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                 42,676,841.22                   34,958,671.5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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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43,336,498.43               43,898,594.04                   -1.28

  研发费用                 38,550,095.02               42,996,351.10                  -10.34

  财务费用                   818,766.47                -2,039,956.05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818,766.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14%,主要系受人
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本期汇兑收益较上期大幅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同比增减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15,988.47       158,799,448.95         -50.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516,382.76         -210,268,464.11         390.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7,824,287.44          -91,068,833.51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0.68%,主要系本期受市场
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较上期下降,回款减少;随着公司募投
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产能产量较上期提升,本期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90.1%,主要系本期购买理
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与偿还有息现金流出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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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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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基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元利化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本着谨慎性
原则,结合市场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的。公司坚持创建具有自身核心竞争优
势的一体化绿色精细化学化工产品产业链,通过分析预测公司 2020 年面临的市
场、行业状况以及经济发展前景,沿用上一年度会计政策的基础上编制本预算报
告。
     本预算报告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
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
行业形势、市场前景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息、通过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外部
因素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
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
合同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要做出重大调整;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营业收入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测算;
        2、营业成本依据公司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测算;
        3、2020 年期间费用依据 2019 年实际支出情况及 2020 年业务量变化情况
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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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0 年度销售预算
        2020 年度销售目标 112,100.00 万元,较 2019 年 116,734.19 万元降低
3.97%。具体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增长率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               53,374.51             52,400.00           -1.83%

脂肪醇系列产品                     29,144.74             28,686.00           -1.57%

增塑剂系列产品                     34,202.46             31,000.00           -9.36%

其他                                    12.48                14.00           12.18%

合 计                             116,734.19            112,100.00           -3.97%

        五、2020 年度利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16,734.19       112,100.00               -3.97%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16,721.71       112,086.00               -3.97%

           其他业务收入                        12.48           14.00              12.18%

    营业成本                              87,966.51       87,200.00               -0.8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87,963.19       87,196.00               -0.87%

           其他业务成本                         3.32            4.00              20.48%

    税金及附加                                 930.69         800.00         -14.04%

    销售费用                               4,267.68        4,200.00               -1.59%

    管理费用                               4,333.65        4,300.00               -0.78%

    研发费用                               3,855.01        4,000.00                3.76%

    财务费用                                   81.88          100.00              22.13%

    投资收益                               1,599.41        3,400.00          112.58%

    信用减值损失                               -26.37          50.00        -289.61%

    营业利润                              17,341.90       14,850.00          -14.37%

    利润总额                              17,995.98       14,850.0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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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4,367.02       3,712.50          -14.99%

    净利润                             13,628.95      11,137.50          -18.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28.95      11,137.50          -18.28%

       六、为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收入;
       2、提升效率、节能降耗、控制成本;
       3、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财务预算管理的执行、资金运行情况
监督,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机制,降低财务风险。
       七、风险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0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全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
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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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制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由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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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为 136,289,546.13 元,计提盈余公积 0 元(累计计提金额已到达注
册资本的 50%,不需计提),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6,289,546.13 元,公司 2019
年末资本公积为 1,258,946,988.61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59,190,504.91 元,
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
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的情况下,拟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1,0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4,624,000 元
(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40.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1,04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27,456,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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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
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45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04 万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04 万股,全部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7,456,000 股,全
人民币普通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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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拥有丰富资本市场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且其在公司以往的审
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其审计结论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保持公
司财务审计的延续性,现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2020 年度天职国际
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7)、《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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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0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姓    名                      职    务                  薪酬(万元,含税)

      刘修华                        董事长                             50-60
      秦国栋                       董事、总经理                        40-50
      王俊玉                     董事、副总经理                        40-50
      刘玉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0-40
      冯国梁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40
      张建梅                           董事                            30-40
        丁玲                         独立董事                           4.8
      韩布兴                         独立董事                           4.8
      姜宏青                         独立董事                           4.8
      李义田                         副总经理                          30-40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最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实际薪酬。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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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调动监事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 年监事人员
薪酬如下:


      姓   名                   职    务                  薪酬(万元,含税)

      黄维君                  监事会主席                           35-45
      刘国辉                 非职工代表监事                        20-30
        王坤                   职工代表监事                        25-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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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 2020 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
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授信人包括昌乐工商银行、昌乐农业银行、昌乐建设银行、潍坊浦发银
行、昌乐中国银行、昌乐中信银行、昌乐交通银行、潍坊招商银行、潍坊民生银
行、潍坊兴业银行、潍坊浙商银行、潍坊广发银行、农行重庆涪陵支行、建行重
庆涪陵支行、工行重庆涪陵兴华支行等;
     2、授信申请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
过 10 亿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
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6、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刘修华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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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9 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独立的履行职责,时时关注公司信息,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
见,坚持科学审慎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
张旭光先生、丁玲女士及韩布兴先生。第三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
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委员会均有
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张旭光,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历任潍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元利化
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玲,女,本科学历,硅酸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律师。历任潍坊
柴油机厂理化工程师、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
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山东国曜(潍坊)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布兴,男,博士,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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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员、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处取得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收益,不存
在任何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情况
     2019 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任期内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报告,出席了各次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
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一)2019 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会         会的次数

 张旭光           5           5           0           0           否                2

  丁玲            5           5           0           0           否                2

 韩布兴           5           5           0           0           否                1

     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动态,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沟通顺
畅,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独立、客观、审慎的形式表决权。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二)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任职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韩布兴                          刘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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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旭光、丁玲                  张旭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韩布兴、丁玲                  韩布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玲、张旭光                   丁玲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1 次,三名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 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发生关联交易 4,507.34 元,主要系公司与股东潍坊同
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山东
省潍坊市昌乐县 309 国道 37 号 1 号楼 1 层 102 室的房屋租赁给潍坊同利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租赁期限
为两年,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子公
司及其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我
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置换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
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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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我们认为: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六) 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期间提供审计服务。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了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
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八) 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对
董事的职责,在日常事项的审议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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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
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旭光、丁玲、韩布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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