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7 公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利科技 603217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冯国梁 刘志刚 电话 0536-6710522 0536-6710522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 办公地址 工业园 工业园 电子信箱 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liuzhigang@yuanlichem.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409,581,264.03 2,502,222,408.63 -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70,622,195.66 2,155,685,715.80 0.6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5,018,121.45 51,753,219.52 6.31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536,212,568.08 613,585,454.52 -1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9,494,833.13 87,951,146.86 -20.9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3,387,235.81 86,843,992.94 -38.53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19 9.45 减少6.2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45 0.920 -40.7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45 0.920 -40.76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16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境内自 刘修华 58.88 75,039,751 75,039,751 无 然人 境内非 潍坊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国有法 4.71 5,999,892 5,999,892 无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非 青岛聚金山股权投资基金企 国有法 2.20 2,799,754 0 无 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自 王俊玉 1.94 2,476,552 2,476,552 无 然人 境内自 张美玲 1.43 1,828,840 0 无 然人 境内自 宋涛 0.62 795,117 0 无 然人 境内自 谭立文 0.60 762,017 0 无 然人 境内自 刘玉江 0.60 762,017 762,017 无 然人 境内自 杨舒婷 0.40 514,807 0 无 然人 境内自 杨舒淇 0.40 514,807 0 无 然人 刘修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潍坊同利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刘修华控制的企业,张 美玲与杨舒婷、杨舒淇之间系母女关系,杨舒婷与杨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淇之间系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 于一致行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较大冲击,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缓、物流渠道不够畅通, 影响了下游企业的开工率,进而影响对于上游原料的整体需求。同时,公司延期复工,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也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2020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围绕全年的经营目标,统 筹安排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在管理上优化管理流程,在生产上创建本质安全环保管理模式,挖 潜增效,稳定生产,努力应对复杂的外部环境,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安全环保管理不断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大投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以安全标准化 和双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和完善安全设施,完成了各生产装置的过程自控联锁系 统、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等。通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行“大培训、大 学习、大考核”,持续巩固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全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和隐 患排查的能力显著提高。 公司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点片区环保要求,全力提升厂区环保管理水平。持续 加大环保投入,不断提升和完善 VOCs 治理、膜处理脱盐、煤棚密闭、碱水多效蒸发等环保设施。 (二)新产品储备和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不断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丰富 产品结构,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进一步向精细化工新产品、高分子新材料方向发展, 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根据 财政部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 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的判断标准;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 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 处理提供给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