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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1-03-15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 月期 156 号(简称:“安
    鑫宝”6 月期 156 号)、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 月期 157 号(简称:
    “安鑫宝”6 月期 157 号)

    委托理财期限:“安鑫宝”6 月期 156 号 180 天、 “安鑫宝”6 月期 157 号 18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
    化学”)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情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54.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08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3,223.00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           是否
受托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收益   构成
方名                   产品名称                                 期限
         类型                         (万元)       益率               类型   关联
 称
                                                               (天)          交易
                                                                本金
中泰    券商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
                                        500     3.60%     180   保障   否
                    宝”6 月期 156 号
证券    理财
                                                                 型


                                                                本金
中泰    券商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
                                        1,000   3.60%     180   保障   否
                    宝”6 月期 156 号
证券    理财
                                                                 型


                                                                本金
中泰    券商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
                                        1,000   3.60%     183   保障   否
                    宝”6 月期 157 号
证券    理财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
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
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 月期 156 号

    1、购买方: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利”)、重庆元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元利”);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理财本金:山东元利 1,000 万元,重庆元利 500 万元;

    4、发行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募集期(销售期):2021 年 3 月 10 日;

    6、存续期起始日:2021 年 3 月 11 日(如遇存续期起始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起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7、存续期到期日:2021 年 9 月 6 日(如遇存续期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8、产品存续期限:180 天;

    9、投资收益率:3.60%(年化);

    10、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精
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11、本金及收益兑付安排:一次性全额支付投资本金及按本协议约定的收益
计算方式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

    12、兑付资金到账日:存续期到期日后 2 个交易日内;

    13、相关费用及计算方式:无认购费、赎回费和管理费等费用;

    1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 月期 157 号

    1、购买方:山东元利;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理财本金:1,000 万元;

    4、发行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募集期(销售期):2021 年 3 月 12 日;

    6、存续期起始日:2021 年 3 月 15 日(如遇存续期起始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起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7、存续期到期日:2021 年 9 月 13 日(如遇存续期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8、产品存续期限:183 天;

    9、投资收益率:3.60%(年化);

    10、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精
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11、本金及收益兑付安排:一次性全额支付投资本金及按本协议约定的收益
计算方式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

    12、兑付资金到账日:存续期到期日后 2 个交易日内;

    13、相关费用及计算方式:无认购费、赎回费和管理费等费用;

    1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为中泰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中泰证券收益凭证本金部
分全部用于补充中泰证券营运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共计人民币 2,500 万
元,该现金管理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的券商理财产品,
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
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
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泰证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918),与公司、山东元利、重庆元利、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222.24                 245,802.40

         负债总额
                                              34,653.67                  24,469.02

          净资产
                                             215,568.57                 221,233.3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831.60                10,112.53

    (二)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7,753.28 万元,其他流动资
产为 93,980.04 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 2,5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
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总金额合计的 2.0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可能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500          2,500       29.753425       0


     2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         25,000      287.123288      0


     3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17.835616       0


     4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28.972603       0


     5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         25,000      72.328767       0


     6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           -             -         25,000


     7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             -         2,000


     8      银行理财产品      3,000            -             -         3,000


     9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             -         2,000


     10     券商理财产品       500             -             -          500


     11     券商理财产品      1,000            -             -         1,000
 1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             -               -               1,000


       合计                97,000          62,500       436.013699           34,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1,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9.02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2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4,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0,500


                      总理财额度                                  45,000


   七、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