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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 人调整为 156 人
    ● 首次授予数量:由 287.75 万股调整为 267.30 万股
    2021 年 12 月 2 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对外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全部
或部分认购本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1.09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施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    本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3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0.45 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由 171 人调整为 15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7.75 万股调整
为 267.30 万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占授予股   占本计划公布时公
    姓名            职务
                                          (股)             票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秦国栋        董事、总经理                    200,000              7.48%              0.16%


   李义田          副总经理                      200,000              7.48%              0.16%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冯国梁                                         55,000              2.06%              0.04%
                   会秘书
   张建梅                  董事             55,000          2.06%          0.04%


                小计                       510,000         19.08%          0.40%


            核心骨干人员                 2,163,000         80.92%          1.70%


            首次授予合计                 2,673,000           100%          2.10%



    备注: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和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 人调整为 156 人,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287.75 万股调整为 267.30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3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0.45 万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 人调整为 15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7.75 万股调整为 267.30
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 1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元利科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已回避表决,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元利科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条件;公司已
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