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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
   和项目实施内容发生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7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088.96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23.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2,095.34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4,299.08 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
   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理财收益及利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账
     募投项目                                                 息收入扣除手
                        资额          资金额      投入金额                      户余额
                                                              续费后的净额
 4 万吨/年环保溶剂
                      40,000.00       36,052.00   32,779.82          249.13      3,521.31
   (MDBE)项目
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   30,000.00       27,171.00   24,315.52          169.72      3,025.20
23000 吨/年受阻胺类
                          31,885.00      30,000.00           0.00           2,427.55        32,411.05
   光稳定剂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0.00             333.59         5,333.59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7.93             7.93
       合计             121,885.00      113,223.00      72,095.34           3,187.92        44,299.0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其中“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差异 16.50 万元系变更前“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投

   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包括(1)加
   强对主导产品的工艺研究,推动产品不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
   推进在研项目及新项目的工艺改进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培育
   新的业务增长点。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500 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500 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而做
   出的审慎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17 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研发状况、产品结构
   以及业务规模作出的决策。但随着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调
   整,公司未来研发内容亦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因此,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采取了较为稳妥、谨慎的投资策略,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从而避免造
   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设备闲置。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立足于自主创新,
   加大核心技术突破和攻关力度,持续提升整体科研实力。公司制订了“十四五”
   发展规划,明确了向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业务领域发展的战略规
   划。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大了研发中心建设投资金额,在原有研发
   方向和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以高分子助剂材料、新型多元醇化合物、新能源
   材料以及更具环保性能的精细化工产品等。并且调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
   备小试、中试能力,与公司研发生产业务形成协同配合,更加有利于吸引优秀
的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内容。
      四、变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昌乐县朱刘化工产业园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13,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00 万元,增加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5、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与实验楼。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
计、气质联用仪、不锈钢精馏器等设备 631 台(套)。项目还未正式建设,现处
在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建设期 24 个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前后的建设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原投资金额        变更后投资金额

  1                  设备购置费              1,554.20                   2,626.00

  2                  建设工程费              1,976.65                   6,000.00

  3                  安装工程费                   158.25                2,660.00

  4                  其他费用                     810.90                  714.00

                  合计                       4,500.00                 12,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前后的主体建设方案情况如下:
 序号            建设方案调整内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占地面积                       16667.50 m3         13513.21m3

  2       建筑面积                        13210 m3          21209.46 m3

  3       层数                              6层                 5层

  4       配套                           传达室 1 处             -

  5       甲类仓库                            -               30.36m3

      6、项目效益分析
    公司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和研发内容,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
于公司引进高端技术专业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完善产品研发体系,为公
司未来业务的高速发展、科研能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间接
经济效益体系现在新品研发,经中试放大后规模化生产,销售所带来的经济效
益。
       五、变更后项目的审批情况
    拟变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
代码:2111-370725-04-01-486538)。
       六、风险提示
    1、研发技术发展不可预测的风险
    公司在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成功率上具有不可预测性,包括后续研发的新产
品对应的经济效益无法有效量化,公司将科学、客观并详细评估研发的新产品,
充分评估研发项目立项、投资金额、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国家
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紧密关注行业动向。
    2、项目建设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本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但本次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
较多,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变
化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
定建设期内高质量、高品质完成项目建设。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要求,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出的此次决策是审慎、合理的,其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要
 求需要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