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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3-1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
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
定,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
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
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
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含 3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关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

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运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将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查验并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
的精神指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无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此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