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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股东减持计划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及
     其一致行动人重庆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修涛、田建兵、
     谢金玉合计持有公司 130,455,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83%。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修华、董事秦国栋、冯国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总数
     量的 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重庆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资金需求,计划在公司披露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 8,702,4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
     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书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下
     简称“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重庆同利
                                                                IPO 前取得:4,285,637 股
企 业 管 理 其他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9,599,827   4.611% 其他方式取得:5,314,190
咨 询 合 伙 控制的企业
                                                                股
企业(有限

                                            1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刘修华              120,063,602    57.66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     重庆同利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
 一                          9,599,827      4.6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企业(有限合
 组     伙)
        刘修涛                 480,051      0.23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兄弟

        田建兵                 205,184      0.09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妻弟

        谢金玉                 159,184      0.07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妹夫

            合计            130,507,848    62.683%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期
 刘修涛      129560         0.062%      2022/12/12~2023/2/3   29.17-36.06         2022 年 11 月 19 日
 田建兵      62000          0.030%      2023/2/3~2023/2/14    34.9~38.50          2022 年 11 月 19 日
 谢金玉      20000          0.010%      2023/1/30~2023/2/17   32.778~34.090       2022 年 11 月 19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重庆
  同利
  企业                          竞价交易减持,
  管理                          不 超 过 :
          不超过:                                               按 市
  咨询              不 超 过 : 8702400 股       2023/5/5 ~           IPO 前 取 自 有 资
          8702400                                                场 价
  合伙              8702400     大宗交易减持, 2023/11/3               得        金需求
          股                                                     格
  企业                          不 超 过 :
  (有                          8702400 股
  限合
  伙)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180 日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承诺: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
需求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前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减持事宜,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本人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
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重庆同利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企业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股份进行
增持或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
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本企业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
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董事秦国栋、冯国梁承诺: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
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重庆同利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重庆同利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殷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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