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 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 阅、核查,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 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请于世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汤湘希、林家儒、徐驳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