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19-07-2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现对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
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事项。
独立董事:汤湘希、林家儒、徐驳
2019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