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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贝通信: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04-29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1 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44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66,285.4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657.6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2,627.7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支付的保荐费

94.34 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446.86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86.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9,692.51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9.29 万元;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238.51 万元,2019 年度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06.7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8,931.0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66.0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3,321.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第 3 页 共 9 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营业部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127902468910838                68,860,878.72
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8111501013300523770            56,651,335.19
东西湖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5210000010120100156478         31,154,149.62
分行营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570188000303333
武汉汉口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570188000345522             176,549,036.52   新增账户
武汉汉口支行

  合   计                                                  333,215,400.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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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宏观经济及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服
                                               务机构网络建设,实现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主要客户,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需依托总部办公楼建设完成,受“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变
                                               更部分实施地点及方式、总部大楼建设进度等因素影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及预
                                               订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 5,808.33 万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411 号)。2018 年 12 月 1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5,808.3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本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投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额赎回,本年度实际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产生利息收益 835.53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第 7 页 共 9 页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需依托总部办公楼建设完成,受“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及方式、总部大楼建设进度等因素影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实施地
                                           点及预订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实施地点均由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 20 号并更为武汉市江汉区江兴
                                           路 6 号,“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1 月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研发与培训中心项
                                           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11 月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
                                           案》。公司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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