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20
中贝通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资料文件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武汉
2020 年 11 月
中贝通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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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
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
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
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
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大会在进行表
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
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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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
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
二、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
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涉及股东或者股东代
理人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四、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董事会须指定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
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五、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请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
计票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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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 C 栋中贝通信 4 楼
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
(三)宣读、审议议案: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审议议案分项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读现场表决决议;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九)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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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下
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兰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兰新”)。吸收合并完
成后,湖北兰新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继承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
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住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 C 栋
3、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4、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柒佰柒拾陆万元整
5、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9 日
6、经营范围: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系统平台开发与技术服务;建筑
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接收设施)、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有线电视工程设计与安装;物业管理;设备
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
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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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二)被合并方:湖北兰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新金科技企业孵化器
C 栋 4 楼)
3、法定代表人:邹鹏飞
4、注册资本:壹仟零壹拾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12 日
6、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房地产
开发与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中贝通信持有湖北兰新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61.45 3,640.84
负债总额 2,310.72 1,879.37
资产净额 450.73 1,761.46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4-12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90 -3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20.21 1,530.51
金流量净额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湖北兰新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贝通信存续经营,湖北兰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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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3、合并完成后,湖北兰新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
义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4、合并完成后,中贝通信的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工商等
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由于湖北兰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