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
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李六兵先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李云先生、陆念
庆先生、李维建先生、于世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李云先生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同意陆念庆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事项。
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