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9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9 月 3 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少
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中贝通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次激励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2、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
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由于激励对象张宏涛先生作为公司新任董事,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其最后一笔减持
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给张宏涛先生的 2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其授予日。
4、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73.8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8.4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3.8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8.4 元。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