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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贝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9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3年2月
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

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制订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为合法、高效
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权限,请求授予的
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意见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
利率、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
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
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
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并
聘请包括保荐机构(主办券商)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申报事项,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
反馈意见;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
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及根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
牌上市等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
有关事宜;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有新的
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
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
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核反
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
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3月1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

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