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修订主要是对本次发行募集
规模的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
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
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主要是对本次发行募集
规模的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内容等相
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全面了解。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相
关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