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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贝通信: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6  

                        股票简称:中贝通信                    股票代码:603220




       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123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
贝通信”“发行人”“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
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格式                                             说明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1-2
                                                        目录
问题 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变更................................................................................... 4
问题 2 关于 2022 年业绩............................................................................................. 7
问题 3 关于财务性投资............................................................................................. 16
问题 4 关于其他......................................................................................................... 28




                                                          7-1-3
问题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变更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6,961.7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59%;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原计划用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结余
21,107.50 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57.43%。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前次募投资金变更用途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的情况,说
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应调减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结合前次募投资金变更用途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的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
金是否存在应调减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一)前次募投资金变更用途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及变更用途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的具体情况如
下:

         类别                              项目                       金额(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A                          66,285.40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原承诺投资金额)B                   16,961.75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C                      21,107.50

                     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D=B+C                          38,069.25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
                     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D/A            57.43%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行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6,285.40
万元,其中原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 16,961.75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

                                          7-1-4
21,107.5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用途事项后,公司
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8,069.25 万元。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 57.43%。

     (二)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应调减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57.43%,前次募集资产用于补流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30%部分,即
1.82 亿元,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

     由于公司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
日之间新增财务性投资 800 万元,公司将上述 800 万元一并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中调减。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针对上
述两个事项,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总计调减 1.90 亿元,调减后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为 5.17 亿元,符合相关要求。

     (三)调减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是否以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          明细项目      投资构成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投入金额

                              工程施工成本       46,895.89      是                  19,106.60
                   本次设备
                              其他费用               1,105.08   否                            -
                   安装项目
中 国 移 动 2022                     小计        48,000.97                          19,106.60
年至 2023 年通
                              工程施工成本       61,878.23      是                  32,593.40
信工程施工服务
                   本次传输
集中采购项目                  其他费用               1,327.75   否                            -
                   管线项目
                                     小计        63,205.98                          32,593.40

                              合计              111,206.95                          51,700.00

注:上表数据基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各省项目数据的汇总。

                                             7-1-5
       (四)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保障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入共 11.12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7 亿元,对
于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公司可通过账面自有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和金融机构信贷等方式,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1、账面自有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0.02                          0.00%

银行存款                                                87,787.66                       99.48%

其他货币资金                                              459.32                           0.52%

合计                                                    88,247.00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7,397.18                          8.38%

注: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有 455.37 万元为受限制货币资金,性质为保证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银行存款余额为 87,787.66 万元,充足
的资金储备可以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9,663.13               283,715.49               229,877.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569.72               277,773.66               213,10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093.41                 5,941.83                  16,777.43
净额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777.43 万元、
5,941.83 万元和 5,093.4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持续为正,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3、金融机构支持

                                         7-1-6
       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10.76 亿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实施,对于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银行信贷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的自有资金储备、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以及尚未使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2、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适用意见中关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3、查阅变更前次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相关公告文件;

    4、查阅公司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议
案;

       5、查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银行授信台账、授信合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57.43%。

    2、发行人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至 5.17 亿元,符
合相关要求。

问题2 关于 2022 年业绩

    根 据 申 报 材 料 ,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83,174.11 万 元 、


                                        7-1-7
206,652.75 万元、264,146.19 万元、101,852.4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5,356.98
万元、6,788.00 万元、20,152.47 万元、4,047.31 万元,利润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与营业收入
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公司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2)结合
2022 年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 2020-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
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平均值是否低于 6%,公司是否持续满足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3)结合期末在手订单等说明公司后续业
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相关的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
合理性;公司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一)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
一致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64,312.73       0.06%   264,146.19   27.82%    206,652.75   12.82%      183,174.11

净利润           11,104.98   -44.90%      20,152.47   196.88%     6,788.00   -55.80%      15,356.98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净利润则存在较大波动。
其中,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度增长 12.82%,而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55.80%;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增长 0.06%,而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44.90%。

           2020 年度净利润下滑及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1)受经济下行影响项目停工,导致 2020 年度业绩下滑

                                             7-1-8
     2020 年度中贝通信净利润 6,788.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568.98 万元,
降幅为 55.80%,主要系中贝通信母公司通信网络建设服务等业务上半年受经济
下行影响较大,2020 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3,724.46 万元,降幅为 25.79%,
净利润下降 11,526.03 万元,降幅为 79.83%。

     母公司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25,842.77             169,567.23       -43,724.46       -25.79%

营业成本                                  107,356.07             136,107.05       -28,750.97       -21.12%

期间费用                                   14,776.55              17,044.96        -2,268.41       -13.31%

减值损失(信用+资产)                        -932.68              -1,219.11          286.43        -23.50%

净利润                                      2,911.96              14,437.99       -11,526.03       -79.83%


     2020 年上半年,受经济下行因素的影响,公司总部在武汉,受经济下行影
响较大, 2020 年公司国内各个项目实施停工 3-5 个月,国际项目停工超过 6 个
月,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影响,项目施工、验收和结算延后,导致公司业绩
下滑。

     (2)并购广东和新系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23,478.64 万元,涨幅 12.82%,主要系
公司 2020 年 3 月份并购广东和新公司所致,2020 年广东和新纳入合并报表的主
要数据及剔除上述影响后合并报表主要数据较上年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剔除后较 2019 年度变动情况
           项目            广东和新        剔除广东和新后
                                                                        变动额                 变动率
                         纳入合并数据         合并数据

营业收入                     44,552.63              162,100.12            -21,073.99               -11.50%

营业成本                     40,344.88              135,212.56            -11,077.59                -7.57%

期间费用                      3,206.65               19,639.49                  894.33              4.77%

减值损失(信用+资产)           147.23               -2,275.10                 -538.72             31.03%

净利润                        1,359.16                5,428.84                -9,928.14            -64.65%




                                              7-1-9
    由上表可见,合并广东和新为发行人合并范围内贡献营业收入 44,552.63 万
元、贡献净利润 1,359.16 万元,剔除合并广东和新的影响后,公司 2020 年度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均出现下滑,下滑比例分别为 11.50%和 64.65%,变
动趋势一致。

    (3)固定成本继续支出,加剧 2020 年度业绩下滑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 29,267.29 万元,上涨 20.01%,剔除广
东和新的影响后,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 11,077.59 万元,下降 7.57%,低于
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主要系受 2020 年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不及
预期,营业收入下降较大,而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仍继续发生,因此 2020 年
营业成本降幅低于收入下降幅度。

    (4)子公司陆续增加,2020 年度期间费用有所上升

    公司 2020 年期间费用较上年增长 4,100.98 万元,上涨 21.88%,剔除广东和
新的影响后,公司期间费用增长 894.33 万元,上涨 4.77%,主要系公司 2019 年
底收购天津邮电、益升电脑及 2019 年先后新设武汉中贝、香港中贝、中贝科技、
贝通信国际、香港贝通信、沙特贝通信、南非贝斯特、LEO 科技、马来西亚通
信公司,随着上述公司的增加,导致公司 2020 年度期间费用较上年有所上升。

    (5)海外业务致使应收账款及其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长较快

    公司 2020 年度资产损失较上年变动为-391.49 万元,变动比例为 22.55%,
剔除广东和新的影响后,2020 年度资产损失较上年变动-538.72 万元,变动比例
为 31.03%,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度新设立香港中贝、中贝科技、贝通信国际、香
港贝通信、沙特贝通信、南非贝斯特、LEO 科技、马来西亚通信等公司,随着上
述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2020 年度海外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18,693.89 万元,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5,429.10 万元,导致海外公司 2020 年的减值损
失较 2019 年增加 512.72 万元。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经营压力有所加大,项目停工、
固定成本继续发生、子公司增加导致期间费用上升、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规
模扩大,均系导致当年度公司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公司 2020 年度并购广东和新,


                                  7-1-10
      为合并范围贡献营业收入 44,552.63 万元,系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小幅上涨 12.82%
      的主要原因。上述原因共同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且与营业
      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2021 年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146.19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27.82%;
      实现净利润 20,152.47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196.88%。主要原因为受 2020 年
      经济下行影响有部分应于 2020 年建设完成的项目推迟至 2021 年上半年完成并实
      现收入,导致 2021 年上半年收入较高,占全年收入比重 42.71%,远高于 2020
      年上半年收入占比 28.80%及 2019 年上半年收入占比 34.77%。

               2022 年度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312.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06%;
      实现净利润 11,104.9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90%。主要原因系受经济波动
      影响,2021 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异常增长,同时 2022 年公司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
      通信网络建设工程业务因经济形势反复,多次出现停工情况,公司的人员、设备
      等固定成本支出较大,与此同时公司 2022 年资金压力较大,期末银行借款余额
      较上年末新增 2.83 亿元,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1,254.78 万元。

            2022 年末经济下行的形势有所好转,2023 年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全面
      复产复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手合同为 47.79 亿元,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在手合同 45.76 亿元继续增长,2023 年公司经营指标继续发生不利
      变化的可能性较低。

            (二)公司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2 年度净利润           2021 年度净利润         2020 年度净利润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净利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润建股份    广州               未披露           34,619.57   11,574.47   23,045.10   -1,522.19    24,567.29




                                               7-1-11
                                                                                                                         2019 年度
                                2022 年度净利润                2021 年度净利润              2020 年度净利润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净利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15,135.0
华星创业          杭州         1,301.23          3,740.66    -2,439.43     12,695.57                        6,244.62     -21,379.62
                                                                                                   0

宜通世纪          广州                  未披露                4,718.20      3,046.45       1,671.75        -1,078.27       2,750.03

中富通            福州                  未披露                7,504.40      -1,045.14      8,549.54         2,039.52       6,510.02

吉大通信          长春                  未披露                3,339.91           326.83    3,013.08        -1,167.97       4,181.05

元道通信          乌鲁木齐              未披露               10,669.62      1,902.75       8,766.87         2,540.08       6,226.80

嘉环科技          南京                  未披露               20,999.94      4,675.25      16,324.69         7,389.87       8,934.82

超讯通信          广州                  未披露              -28,501.46     -35,578.60      7,077.14        12,784.29      -5,707.15

中通国脉          长春                  未披露              -35,844.31     -35,504.01       -340.30        -1,733.95       1,393.65

纵横通信          杭州         2,037.92           736.97      1,300.95      1,552.11        -251.16        -3,124.32       2,873.16

中贝通信          武汉        11,104.98      -9,047.49       20,152.47     13,364.47       6,788.00        -8,568.98      15,356.98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部分上市公司暂未公告 2022 年报。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各家公司产品结构及业务覆盖区域不同,各年业绩
         波动情况存在一定分化。

              各公司虽同属于通信技术服务业,但具体业务结构差异较大,该因素对于
         各公司业绩表现的分化有较大影响。下表中列示了各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5G
         新基建业务相似业务的收入占比情况。


                                                                         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公司                      业务分类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通信网络管维                                       未披露            65.85%                      -

         润建股份        通信网络建设服务                                   未披露                     -           44.39%

                         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服务                             未披露                     -           36.82%

                         网络建设                                                   -                  -               1.10%

                         网络优化                                           98.29%            98.86%               97.27%
         华星创业
                         网络维护                                                   -          0.37%                   0.56%

                         系统产品                                            1.22%             0.77%                   1.06%

                         网络工程服务                                       未披露            29.88%               30.29%
         宜通世纪
                         网络维护服务                                       未披露            44.49%               49.72%

         中富通          通信网络维护服务                                   未披露            44.68%               48.63%




                                                            7-1-12
                                                    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公司                   业务分类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通信网络优化服务                         未披露        4.41%           3.87%

              施工业务                                 未披露       53.18%          45.02%
吉大通信
              设计业务                                 未披露       46.03%          54.61%

              通信网络技术服务                         未披露       66.54%          67.93%
元道通信
              通信网络建设服务                         未披露       24.60%          22.51%

              网络建设服务                             未披露       35.88%          36.30%
嘉环科技
              网络运维服务                             未披露       14.83%          17.32%

              通信网络建设业务                         未披露       22.88%          17.94%
超讯通信
              通信网络维护业务                         未披露       49.00%          39.21%

              设备工程及线路工程                       未披露       61.39%          51.13%
中通国脉
              维护服务                                 未披露       10.68%          17.52%

              5G 新基建                                60.44%       52.88%                  -

纵横通信      通信网络建设服务                              -               -       54.89%

              通信网络代维服务                              -               -       20.34%

中贝通信      5G 新基建                                83.26%       83.47%          89.08%


           2020 年度业绩波动对比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788.00 万元,较 2019 年度减少 8,568.98 万元,
下滑幅度-55.80%。2020 年度,10 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有 5 家公司亦出现业
绩下滑,与公司净利润波动情况一致,2020 年度上述 5 家业绩下滑的公司平均
下滑幅度为 61.30%,公司当年下降幅度为 55.80%,但净利润减少金额远大于可
比公司,主要系公司总部位于武汉,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2020 年 1-4 月份公
司总部员工出行受阻,公司国内各个项目停工 3-5 个月,国际项目停工超过 6 个
月,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影响,项目施工、验收和结算延后。

           2021 年度业绩波动对比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0,152.47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加 13,364.47 万
元,增幅 196.88%。2021 年度,10 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有 7 家公司亦出现
业绩增长,公司业务波动情况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7-1-13
         2022 年度业绩波动对比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04.98 万元,较 2021 年度减少 9,047.49
万元,降幅 44.90%。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较上年度出现下滑,主要系公司受经济
波动影响,公司 2021 年业绩出现异常增长,同时受 2022 年度的经济下行影响所
致。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仅 2 家已披露 2022 年度报告,
暂无法比较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波动的整体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波动的原因可见本问题回复之“(一)量化分析报告
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部分,总体
而言,发行人的业绩波动情况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整体变动情
况不存在显著差异。

     结合 2022 年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 2020-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平均值是否低于 6%,公司是否
持续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4%      10.96%       3.54%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2%      10.53%       2.55%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值为 6.30%,不低于 6%,能够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

     结合期末在手订单等说明公司后续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相关的
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手合同为 47.79 亿元,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在手合同 45.76 亿元保持稳定增长,总体保持较充足的在手合同规模。

     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是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及期
后,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稳定,充足的在手合同为公司业务成长提供了坚
实的基础保障。


                                     7-1-14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在手合同不存在减少的情形。公司在日常经
营中,业绩主要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已在募
集说明书中对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业绩下滑的风险、收入
季节性波动的风险等风险作出特别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看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公司的公告文件,访谈公司管理
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波动情况及原因;

    2、获取并查看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数据,并将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业绩波动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3、获取并查看公司报告期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及 2022 年度财务数据,
复核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不低于 6%;

    4、获取并查看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和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在手合同
统计表,并分析在手合同的变动情况。

    5、查看并复核公司募集说明书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补充说明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其中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受到项目停工、
固定成本继续发生、子公司增加导致期间费用上升、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规
模扩大、并购广东和新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有部分同行
业上市公司体现出了与发行人类似的业绩波动情况。

    2、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
率平均值为 6.30%,不低于 6%,能够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


                                  7-1-15
    3、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手合同金额为 47.79 亿元,总体保持较充
足的在手合同规模,不存在因在手合同减少而导致后续业绩大幅下滑的重大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针对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业绩下滑
的风险、收入季节性波动等风险作出特别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问题3 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未认定存在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需要认定为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 2)上海谋和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密切程度,
是否属于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的情
形,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3)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起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
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
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需要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0,000.00 万元,主要
系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利
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
和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低风险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上述交易性金融资金已到期赎回,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
产金额为零。




                                  7-1-16
    上海谋和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密切程度,是否属于围
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的情形,未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中贝通信 2021-2025 年五年发展规划》
(BG/GDJ21004),指出 2021-2025 年将按照公司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在保持 5G 新基建业务稳定的同时,稳步推进国际业务发展,积极布局和开展 5G
行业应用(信创)、光器件生产、智能交通和智慧能源业务,为实现五年发展规
划做好了准备。

    智能交通是在交通领域中充分运用 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
控制、移动互联网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系统,具有高效、
便捷、安全等优势,能够极大地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主要
在智能交通领域的以下方面开展业务:(1)智能交通设施与系统平台建设。(2)
共享电动单车运营、5G 个人和低速智慧车联网服务,包括共享和换电业务,
平台建设和服务、资产服务和业务整合;(3)用于车辆自动驾驶的相关产品领
域,如激光雷达等。

    为落实公司智能交通发展战略,自 2021 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共享电动单
车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板块中的智慧出行领域。公司目前经营智慧
出行领域的经营主体包括中贝通信、海南中贝和天津溜呗,2021 年、2022 年度
相关收入分别为 1,166.66 万元、18,806.97 万元,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为加快共享电动单车业务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投资上海谋和,主要考
虑到两方面因素,第一,增加区域覆盖,共享电动单车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
征,通过投资、收购方式能够快速进入某一区域市场,公司自有主体主要覆盖广
东、广西、云南地区,而上海谋和主要专注于广东、河南等区域;第二,增加产
品技术路线,公司新能源共享电动单车主要以锂离子电池作为能量载体,通过充
放电进行补能,而上海谋和采用了氢能技术路线,通过车辆内置氢燃料电池产生
动力,两者工作原理不同,与锂离子电池供能相比具有互补性。氢能作为国家鼓
励发展的新能源产业,公司通过投资上海谋和,公司在扩大市场区域的同时,在
氢能运营领域提前布局,可一定程度上分散技术更新导致的产品风险。


                                  7-1-17
    因上海谋和经营发展情况不及预期,且未能如期取得其他地区共享电动单车
运营牌照。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上海谋和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与上海谋和签订《终止协议》,公司正在督促上海谋和返还上述投资款。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 11 月投资上海谋和,主要为加快布局智慧出行领域,
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板块,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且除上海谋和外,公司其他智慧出行运营主体均发展情况良好,公司将持
续进行智能交通领域的业务布局。

    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7-1-18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
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
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
务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       其他应收款                      9,357.66                     否

  2       其他流动资产                    1,072.45                     否

  3       长期应收款                     22,697.46                     否

  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00.00                  是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9,357.66 万元,其
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金融资产处置款                                                                  4,300.00

押金保证金                                                                          4,023.64



                                      7-1-19
                       款项性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暂付款                                                                     578.35

周转备用金                                                                     516.36

资金拆借                                                                            -

其他                                                                           442.12

                         小计                                                 9,860.47

减:坏账准备                                                                   502.81

                     账面价值合计                                             9,357.6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以押金保证金、应收金融资产处
置款为主,押金保证金主要是公司租赁房屋交付的押金、公司参与招标单位组
织的项目投标所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实施所需的履约保证金,应收金融
资产处置款为应收上海谋和款项,具体见本回复“问题 3”之“二”。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预缴税金、待摊房屋租赁
费和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其中待摊房屋租赁费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位于全国
各项目部的房屋租赁费用,而预缴税金和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系公司日常经营过
程中由于税务原因形成,因此不构成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具体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预缴税金                                                                        449.61

待摊房屋租赁费                                                                  436.44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186.40

                                合计                                          1,072.45


       3、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22,697.46 万元,主
要为项目收款周期较长的应收款项,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7-1-20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分期收款建设项目                                 23,264.54                             567.08

                   合计                          23,264.54                             567.08


     公司上述长期应收款所涉及的分期收款建设项目主要是:

     (1)公司与中国电信合作的分期收款建设项目。公司与中国电信省公司及
各地级市公司等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及建设,并在规定时
限内竣工后移交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分期向公司支付项目的投资本金及约定的回
报(一般约定一定的固定收益率)。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期一般为 3-5 年。

     (2)公司承接的系统集成项目,客户分期向公司支付项目的投资本金及约
定的回报(一般约定一定的固定收益率)。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期一般为 3-5 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800.00 万
元,系公司对中道投资 8%股权的投资款,构成财务性投资。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新增对新余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道投资”)的投资,投资金额为 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中道投资公司主营投
资管理业务,与公司的主业营业无关。

     中道投资的营业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
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公司对中道投资的 800.00 万元投资构成财务性投资。

     5、期后新增投资事项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与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储能源”)
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拟投资 2.8 亿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储能

                                  7-1-21
源 43%的股权,截至本反馈回复之日已投资 0.86 亿元,该投资是围绕着公司开
展智慧能源业务战略的布局。

    (1)智慧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中贝通信 2021-2025 年五年发展规划》
(BG/GDJ21004),指出 2021-2025 年将按照公司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在保持 5G 新基建业务稳定的同时,稳步推进国际业务发展,积极布局和开展 5G
行业应用(信创)、光器件生产、智能交通和智慧能源业务,为实现五年发展规
定做好了准备。

    智慧能源产业是能源产业与信息技术产业的融合。贯穿能源生产、存储、运
输、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为各个环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配套技术服务。智
慧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生产储输技术、能源转换及替代技术、分布式能源管理、
直供电与微电网、电动车与充电桩技术、能效提升技术、智慧照明、智能家居、
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自动控制和智能管理等。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提到:在夯实 5G 新基建的同时,将
公司业务向智慧城市、新能源以及 5G 行业应用等领域拓展,不断寻求能够产生
战略协同、实现公司业绩高增长的领域与合作伙伴,公司看好碳中和大趋势下的
新能源行业,公司会积极赋能给新领域,整合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持续布局新能源业务

    基于公司在通信技术领域的优势,围绕着公司的智慧出行和智慧能源的发展
战略,持续布局智慧出行和新能源业务,先后开展了新能源共享电单车业务、充
电桩建设项目。

    ①新能源共享电单车业务

    公司 2021 年开始布局新能源共享单车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板
块中的智慧出行领域的业务布局,目前经营智慧出行领域的经营主体包括中贝通
信、海南中贝和天津溜呗,2021 年、2022 年相关收入分别为 1,166.66 万元、
18,806.97 万元,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7-1-22
    ②充电桩建设项目

    2022 年公司继续开展在智慧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和三峡电能合作的
公共区域电动车充电桩项目已在海口市实施,2022 年公司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
目的收入为 1,301.42 万元。

    (3)新增新能源业务的营业范围

    为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与服务
上的能力,满足新能源应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新增经营范
围: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
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设施运营。

    (4)加速布局新能源业务

    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持续保持对 5G 及光通信、智慧城市及新能源等
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加速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积极开展光伏项目落地试点建
设,围绕国家电网和新能源领域在供应链、新产品及合作运营方面积极进行探讨,
寻求批量光伏与储能项目落地实施,逐步落实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

    为全面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公司在 2022 年底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中贝武汉
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在资金、资源、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以
光储充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着力点,聚焦发展储能系统、光储充项目投资
开发、建设运营,有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新能源衍生新业态,推动公司主导业
务和新能源业务相辅共进平衡发展。

    ①光伏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

    2022 年 12 月,公司开始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截至本反馈回
复之日公司正在实施的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2,373.94 万元,已完成
投资 1,939.13 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运营。



                                   7-1-23
    ②投资浙储能源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与浙储能源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拟投资 2.8
亿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储能源 43%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有权选择
以同样的估值,继续增持浙储能源 15%-30%的股权,截至本反馈回复之日已投
资 0.86 亿元。

    浙储能源是一家生产跨领域使用的电池系统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主
要业务领域为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的设计、集成及制造。浙储能源在锂离子
电池系统及储能业务发展上,在技术、市场、资源、产品及项目交付等方面,能
够与公司发挥较强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有力促进公司新能源
业务发展。

    公司正在开展工商业光伏储能项目的投资运营与光伏储能项目 EPC 总包业
务,为保证相关业务的持续性,需要稳定的电芯电池产品供应链和优秀的技术能
力作为支撑。

    浙储能源技术团队有多年的电池管理系统行业经验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自主开发的 CSC 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具备高适配性、高兼容性、高安全性和 OTA
远程升级,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备电等各类型新能源应用场景的控制模
型、通讯协议、物理接口等兼容和贯通,可为公司开展锂电池储能相关业务提供
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有效解决公司储能业务相关产品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公
司投资浙储能源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持有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因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




                                  7-1-24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
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
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新增对新余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道投资”)
的投资,投资金额为 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中道投资公司主营资产管理类
业务,与公司的主业营业无关。

    中道投资主营业务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
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
出具日,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其他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7-1-25
    4、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2021 年 8 月,公司与武汉恒讯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武汉恒讯通
拆出资金 600.00 万元,年利率 4.50%,2022 年 10 月,武汉恒讯通已偿还上述借
款。上述借款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参股公司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而产生的关联方资
金拆借。此外,武汉恒讯通其他股东为了支持武汉恒讯通应对经济下行的经营影
响,在发行人提供借款之前,已通过抵押自有房产获得资金支持武汉恒讯通。

    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
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其他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并经核查,公司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除对中道投资的
800 万元投资之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对于上述 8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
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了相应的调减。




                                  7-1-26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等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

    2、查阅了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公告;

    3、查阅了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理财产品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相关
财务资料,核查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查阅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
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及从事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

    5、查阅发行人与上海谋和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与武汉恒
讯通的借款合同;

    6、查看公司的 2021-2025 年发展规划文件,查看公司的定期报告。

    7、查看公司在充电桩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项目的合同、项目备
案文件,投资明细账、收入明细账;

    8、查看公司与中道投资签订的投资协议、付款凭证;

    9、查看公司与浙储能源的投资协议、付款凭证及相关公告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对中道投资的 800
万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其他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7-1-27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

问题4 关于其他

问题 4.1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3-5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公司库
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逐期增加。

     请发行人说明:(1)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金额、比例及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结合具体项目和客户情况说明 3-5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金额、建设期、已收
款金额,项目进展、收款情况是否符合项目预期、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情形;1 年
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逐期增加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及项目回款、期后
转销等情况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金额、比例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情况,结合具体项目和客户情况说明 3-5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金额、比例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对比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34,629.87         60.65%   124,270.83        59.35%   123,481.01       58.97%




                                         7-1-2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2 年              51,219.61           23.07%          54,895.95        26.22%         59,590.95        28.46%

2-3 年              22,757.40           10.25%          21,252.18        10.15%         19,531.38         9.33%

3-4 年              10,153.44            4.57%           5,814.55         2.78%          4,018.47         1.92%

4-5 年                 1,166.95          0.53%           1,518.26         0.73%          1,343.18         0.64%

5 年以上               2,054.15          0.93%           1,631.49         0.78%          1,446.16         0.69%

小计               221,981.41          100.00%      209,383.26         100.00%         209,411.16      100.00%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 3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96.75%、95.72%和
93.97%;应收账款账龄为 3 年以上的占比与同行业相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分
别为 3.25%、4.29%和 6.03%。

         2、期后回款金额

         (1)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21,981.41                   209,413.35                  209,411.16

期后回款金额                                  47,602.51                  129,681.84                  176,561.20

期后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
                                                 21.44%                       61.93%                     84.31%
账面余额的比例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通信网络建设项目,通信网络建设项目是分阶段收款,涉
及验收、审计、质保期等多个环节或条件,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长,公司期后回
款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与其业务模式相符合。

         (2)期后回款情况和信用政策的匹配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同约定的结算与收款时点如下:

   客户                                                 结算与收款时点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收到发票和付款审批后支付 10-20%的预付款;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
               收到发票、付款审批后,支付至 60-80%;3)项目完成审计付到 90-95%,保修期结束付清余
中国移动
               款,质保金 5-10%;4)个别省份审计前不付款,在项目审计后支付 90-100%款项(如山东、江
               苏)。




                                                   7-1-29
  客户                                       结算与收款时点
            1)项目开工且收到乙方发票和开工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 10-20%的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
中国电信    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60%验收款;3)审定项目结算,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
            剩余的合同款项。
            1)订单签订,乙方收到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 10-20%的预付款;2)工程验
            收合格,乙方收到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发票后,支付订单总价 30-40%的验收款;3)项目审计后,
中国联通
            乙方收到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发票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85-90%的结算款;4)质保期满后,结
            清余款;5)个别省份审计前不付款,在项目审计后支付 90-100%款项(如北京、河北)。


     ②信用政策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只约定了结算付款的关键节点,但未约定具
体的付款期限。发行人在履行客户合同时,履行相关节点约定的义务后,会派
专人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收款事宜。在满足合同约定以及客户内部要求前提
下,客户会安排付款。

     ③同行业公司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及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均只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客户的信用期,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条款及信用政策

宜通世纪         未披露

华星创业         未披露

宜通世纪         未披露

中富通           未披露

吉大通信         未披露

元道通信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嘉环科技         未披露

超讯通信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中通国脉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纵横通信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润建通信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发行人           明确付款节点,无明确信用期限


     公司客户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电信运营商为主,一般
由各地市级公司下单采购、工程验收、对账,由省级公司集中支付,客户的付


                                           7-1-30
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付款周期较长。另外,公司客户信誉普遍较好、综合实
力较强并且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目前行业竞争格局中,行业内一般不会对运
营商提出明确的信用期限。

       (3)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及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未披露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数据。

       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1)2022 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的比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润建股份                                      未披露

华星创业        63.31%      10.55%      5.31%             6.88%       6.29%            7.65%

宜通世纪                                      未披露

中富通                                        未披露

吉大通信                                      未披露

元道通信                                      未披露

嘉环科技                                      未披露

超讯通信                                      未披露

中通国脉                                      未披露

纵横通信        85.35%       9.39%      4.13%             0.29%             0.84%(4 年以上)

平均值          74.33%       9.97%      4.72%                           10.98%(3 年以上)

公司            60.65%      23.07%     10.25%                               6.03%(3 年以上)

注:部分上市公司暂未公告 2022 年报

       (2)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的比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润建股份        84.92%       9.17%      3.06%             1.23%       0.73%            0.88%

华星创业        64.17%       9.44%      8.62%            10.38%       1.54%            5.85%

宜通世纪        90.44%       5.38%      1.76%                                 2.42%(3 年以上)

中富通          66.22%      21.63%      8.11%             2.71%       0.47%            0.86%

吉大通信        54.27%      26.71%      6.57%               2.7%      8.07%            1.69%



                                     7-1-31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元道通信        78.59%     14.26%       3.53%      2.01%           1.13%            0.48%

嘉环科技        90.57%       7.41%      1.16%      0.75%           0.06%            0.06%

超讯通信        32.38%     29.73%      16.87%            16.13%(3-5 年)           4.88%

中通国脉         37.4%     29.67%      19.65%     11.87%           1.14%            0.27%

纵横通信        83.91%     13.21%       1.05%       1.8%                 0.03%(4 年以上)

平均值         68.29%      16.66%      7.04%                         8.01%(3 年以上)

公司           59.35%      26.22%      10.15%                        4.29%(3 年以上)


       (3)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的比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润建股份        79.21%     13.81%       3.54%      1.89%           1.44%            0.11%

华星创业        60.12%     17.55%       9.76%      6.91%           2.84%            2.83%

宜通世纪        92.04%       4.72%      1.24%                            1.99%(3 年以上)

中富通          66.00%     23.90%       6.70%      1.80%           1.10%            0.70%

吉大通信        67.21%     14.35%       5.44%      9.62%           2.02%            1.35%

元道通信        85.77%       6.85%      4.02%      2.48%           0.61%            0.27%

嘉环科技        84.75%     10.52%       3.68%      0.62%           0.33%             0.1%

超讯通信        51.28%     20.76%      16.05%            10.35%(3-5 年)           1.55%

中通国脉        43.41%       36.7%     18.34%      1.21%           0.16%            0.17%

纵横通信        89.23%       8.84%      1.75%                            0.18%(3 年以上)

平均值         71.90%      15.80%      7.05%                         5.26%(3 年以上)

公司           58.97%      28.46%      9.33%                         3.25%(3 年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3 年以上的占比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
公司的客户为通信行业三大运营商和大型央企、国企,信用良好,资金实力比较
雄厚,回款情况较好;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应收账
款催收制度,并将催款纳入内部考核,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整体优于
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二)结合具体项目和客户情况说明 3-5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各期间前五大项目情况

                                     7-1-32
                                                                               占主营业务收入
     期间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比例
                                           人民出行(南宁)科
            来宾人民出行项目                                       2,880.36                1.10%
                                           技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铁通维护、销售业务劳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2,765.26                1.05%
            务分包项目                     江苏分公司
                                           广东小黄驴科技有
2022 年     小黄驴出行共享电单车项目                               2,576.12                0.98%
                                           限公司
度
            黄陂中环线项目(东线、西线)    中建三局基础设施
                                                                   2,190.71                0.83%
            交通设施工程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Hero Telecoms
            Sebokeng-2 FTTH Project                                1,748.03                0.66%
                                           (Pty) Limited

                                   合计                           12,160.48                4.62%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铁通维护项目                                   17,409.49               6.59%
                                           江苏分公司
            2019 年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廊
            坊基地 DC5 机房楼基础配套工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
                                                                    6,693.32               2.53%
            程(客户配套工程施工)第二部   司廊坊市分公司
            分工程项目施工服务

2021 年度   智慧城市信息发布平台合作项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2,292.15               0.87%
            目                             广东分公司
            延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监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
                                                                    2,220.53               0.84%
            控系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无锡中移建设社会工程项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2,022.41               0.77%
            目                             江苏分公司

                                   合计                            30,637.90           11.60%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铁通维护项目                                   10,422.89               5.04%
                                           江苏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通城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4,053.98               1.96%
                                           公司咸宁分公司
            省内传输网随州-天门光缆线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1,572.86               0.76%
            工程(一)                     湖北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自动化
            调度与运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2020 年度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
            维护项目通信系统、管道光缆、                            1,345.19               0.65%
                                           工程建设管理局
            实体环境及视频监控系统维护
            一标(北京分局)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自动化
            调度与运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
            维护项目通信系统、管道光缆、                            1,257.49               0.61%
                                           工程建设管理局
            实体环境及视频监控系统维护
            二标(河南段)




                                             7-1-33
                                                                                  占主营业务收入
  期间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比例

                                 合计                                 18,652.41               9.03%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项目对应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3%、
11.60%和 4.62%,占比相对较低。

     2、报告期各期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子公司                主营收入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41,048.20                15.6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6,725.12                10.1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2,272.33                    4.67%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8,191.97                    3.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6,048.04                    2.30%

                         其他                                    54,027.50                20.54%
2022 年度
                                         小计                   148,313.15                56.39%

            中国联通                                             14,108.84                    5.36%

            中国电信                                              9,111.85                    3.46%

            人民出行(南宁)科技有限公司                          8,979.54                    3.41%

            FutureNet and Technology Corp.                        8,042.97                    3.06%

                                合计                            188,556.35                71.6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38,011.28               14.5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5,073.38                   9.56%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18,072.99                   6.89%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7,499.96                   2.8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7,145.11                   2.73%

                         其他                                     70,545.92               26.91%
2021 年度
                                         小计                    166,348.63               63.46%

            中国联通                                              15,952.84                   6.09%

            中国电信                                               8,999.45                   3.43%

            中国铁塔                                               6,296.79                   2.40%

            葛洲坝集团                                             4,854.06                   1.85%

                                合计                             202,451.77               77.23%



                                                 7-1-34
   期间       客户名称                    子公司                  主营收入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30,340.32                14.7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4,129.85                11.71%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10,766.75                 5.23%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8,939.88                 4.3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5,642.60                 2.74%

                          其他                                            49,792.67                24.17%
2020 年度
                                           小计                       129,612.07                   62.91%

              中国电信                                                    10,370.33                 5.03%

              中国联通                                                     8,797.31                 4.27%

              南水北调中线                                                 4,989.39                 2.42%

              中国铁塔                                                     2,948.65                 1.43%

                                   合计                               156,717.75                   76.07%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为 76.07%、77.23%和 71.69%。公司属于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通信运营商是公司
的主要服务对象,来自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比高,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

       3、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润建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华星创业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宜通世纪         5.00%           10.00%              20.00%        100.00%              100.00%   100.00%

中富通           5.74%           13.08%              27.48%         56.18%               81.41%    96.75%

吉大通信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元道通信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嘉环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超讯通信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中通国脉    6.00%-8.82%   7.94%-13.09%     13.27%-24.50%      33.24%-69.84%     74.02%-91.27%     100.00%

纵横通信         5.00%           10.00%              30.00%         80.00%              100.00%   100.00%

平均值           5.32%           10.36%             26.64%          58.77%              78.41%     99.68%

公司             5.00%           10.00%             30.00%          40.00%              60.00%    100.00%




                                                   7-1-3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应收账款
账龄 3-4 年计提比例为 40%,低于同行业可比;4-5 年计提比例为 60%,虽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但高于华星创业及超讯通信。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3-5 年账龄计提坏账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具体原
因如下:

     ①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国内比较大型的央企、
国企,信用良好,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期后回款情况良
好,3-5 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应收
账款账龄结构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②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分布在 3 年以内,占比超过 93%,3 年以内公
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 3 年以上占比分别为 3.25%、4.29%和 6.03%,
整体占比较低,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风险相对可控。

     (2)公司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平均水平计提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测算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政策具有一贯性,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平均比例计提坏账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原应收账款提交坏账准备净额            25,496.37             22,947.06          21,852.02

参考同行业平均水平计提金额            27,460.99             24,193.96          22,802.35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717.72               -296.57             141.43

当期利润总额                          11,939.96             22,413.92           6,988.57

对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的影响                                                        -2.11%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
下:


                                    7-1-36
    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润建股份                      未披露                      8.41%                    8.60%

华星创业                      20.63%                     19.08%                   16.59%

宜通世纪                      未披露                      7.83%                    7.32%

中富通                        未披露                     11.61%                   10.24%

吉大通信                      未披露                     16.85%                   14.21%

元道通信                      未披露                      8.80%                    8.18%

嘉环科技                      未披露                      6.09%                    7.07%

超讯通信                      未披露                     24.76%                   15.66%

中通国脉                      未披露                     18.43%                   10.67%

纵横通信                        7.52%                     7.30%                    6.01%

平均值                        14.08%                     12.92%                   10.46%

中贝通信                      11.49%                     10.96%                   10.43%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开信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水平接近同业可比的平均值,
无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3-5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主要
为公司为通信行业三大运营商,信用良好,公司报告期内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
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未发生变动,因此,公司应
收账款账龄 3-5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低于同行业,对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影
响很小,具体合理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金额、建设期、已收
款金额,项目进展、收款情况是否符合项目预期、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情形;1 年
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逐期增加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及项目回款、期
后转销等情况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金额、建设期、
已收款金额,项目进展、收款情况是否符合项目预期、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库龄情况如下:




                                        7-1-37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30,057.93        69.53%    27,059.84       75.01%   28,704.67       85.62%

1-2 年             9,306.50        21.53%     7,261.69       20.13%    4,109.05       12.26%

2-3 年             3,146.73         7.28%     1,243.49        3.45%     497.39         1.48%

3 年以上            717.84          1.66%      508.75         1.41%     215.67         0.64%

   合计           43,229.00      100.00%     36,073.77      100.00%   33,526.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库龄主要在 2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7.88%、
95.14%、91.06%。公司业务以通信网络建设项目为主,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
劳务成本、材料成本及其他直接费用计入到合同履约成本,随着工程进度的履约
进度,客户验收后,公司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合同履约成本,通信网络建设项
目是分阶段收款,涉及验收、审计、质保期等多个环节或条件,周期较长,部分
项目执行周期超过 1 年,符合通信网络建设项目的客观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为 13,171.07
万元,占比 30.47%。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项目中,前十大项目
合计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为 6,541.70 万元,占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的比
例为 49.6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
目情况如下:




                                            7-1-38
                                         合同履约成本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收款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进度
                                             (万元)                                        已收款金额(万元)                       符合项目预期   长期停工

MOI MIFON 8 project-II                           1,841.54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                         -        91.15%    是              否

Evotel Pretoria FTTH                             1,572.55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9 月                           -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广东中山移动网络技术服务项目(注)                 704.59   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6 月                     473.12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中国移动省际骨干传送网呼伦贝尔业务
区(满洲里-白城)光缆线路工程(兴安                479.77   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                     230.27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岭服务区-大时尼奇)
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 年市区电子
                                                   452.21   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                   261.07         14.92%    是              否
警察建设项目(包二)
中山移动网络技术服务项目-广州云念软
                                                   411.25   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6 月                     276.14         82.00%    是              否
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大理分公司 2021 年第
                                                   309.61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1 月                    261.95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一批管道建设项目

海南省海口市充电站开发建设项目                     265.75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65.00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无线
                                                   261.14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                    227.89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网设备设施调整及室分整治项目

2021 年中通四局设备采购总承包合同                  243.28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                     496.53    已完工未验收   是              否

注:中山移动网络技术服务项目的建设期除前期线路建设期外,还包括 3 年的后续服务期,其中前期建设已完工。




                                                                                7-1-39
     由上表可见,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均进展正
常,回款良好,不存在长期停工、回款不符预期等异常情形。

       (二)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逐期增加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及
项目回款、期后转销等情况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逐期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 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分别为 4,822.11 万元、
9,013.93 万元和 13,171.07 万元,占合同履约成本比例分别为 14.38%、24.99%
和 30.47%,总体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有所增长,正在
执行的项目增加,公司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主要为通信网络建设项目,该类
项目分阶段收款,涉及验收、审计、质保期等多个环节或条件,周期相对较长;
另一方面是在过去几年实体经济受到冲击、国际争端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国际国
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严峻,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部分项目投资节奏
放缓。

     2、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库龄 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进展正常、回款良好

     结合本问题第二小问之(一)之回复,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
应的主要项目均进展正常,回款良好,不存在长期停工、回款不符预期等异常情
形。

     (2)公司库龄 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转销情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为 13,171.07
万元,其中,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已转销金额为 2,554.63 万元,占比 19.40%。

     (3)同行业公司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对比情况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润建股份                         未披露                      2.14%                    0.81%



                                          7-1-40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华星创业                        38.69%                      25.47%                    22.64%

宜通世纪                        未披露                       0.75%                     1.00%

中富通                          未披露                            -                         -

吉大通信                        未披露                            -                         -

元道通信                        未披露                            -                         -

嘉环科技                        未披露                       0.38%                     0.29%

超讯通信                        未披露                       0.18%                          -

中通国脉                        未披露                       3.10%                     1.14%

纵横通信                              -                           -                         -

平均值                          38.69%                       5.34%                     5.18%

发行人                                -                           -                         -

注:部分上市公司暂未公告 2022 年报。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中富通、吉大通信、元道通
信及纵横通信未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与发行人情况一致。

     根据中富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富通合同履约成本
对应的系统集成项目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故不计提跌价
准备。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类型为“5G 新基建”
项目和“智慧城市与 5G 行业应用”项目,公司“5G 新基建”项目在报告期内的
毛利率分别为 14.55%、19.42%、16.20%,“智慧城市与 5G 行业应用”项目在报
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 17.74%、22.25%、20.18%,均处于相对稳定水平,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的合同履约成本亦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
的情形。

     根据纵横通信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截至 2021 年末,纵横通信合同
履约成本对应的客户资质较好。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所属项目的对
应客户以中国移动为主,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除了华星创业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外,
其他上市公司实际计提比例较低或未计提。

                                          7-1-41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华星创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高原因比较特殊,主要系
“随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及公司业务调整、人员离职,同时因设计业务垫资
压力较大,公司近年逐渐减少承接设计业务,翔清通信团队主要负责原有设计项
目的收尾工作及项目验收回款事项。翔清通信梳理结算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原来
资料交接过程中缺失部分产值确认依据、部分客户的项目对接人已调离原岗、运
营商批复后的设计站点存在换点废点撤项等情况,加之翔清通信较多项目验收结
算需通过挂靠第三方完成,导致项目验收结算难度增加,损失加大。”

    综上所述,公司履约成本的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公司
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回款符合预期,期后转销
情况正常。报告期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显著
差异。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看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收入明细表、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

    2、查看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3、查看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4、获取并查看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合同履约成本库龄表;

    5、获取并查看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同履约成本明细,获取并复
核其中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合同、期后回款情况、项目进展
情况等;

    6、查看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公告中关于合同履约成本及其减值
准备计提的相关内容,并与发行人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7-1-42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3-5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主要系公司
3-5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公司,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三大运营商,
企业信用良好,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同时公司的应收账
款坏账计提政策具有一贯性,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要
项目均进展正常,回款良好,不存在长期停工、回款不符预期等异常情形。公司
1 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及占比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增
长及受部分项目投资节奏放缓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不存在减
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合同履约成本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显著
差异。

问题 4.2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业务资质已到期或即将到期。

    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已到期业务
资质是否已续期完毕,即将到期业务资质的续期安排、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和结论。

【回复】

    是否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已到期业务资质是否已续
期完毕,即将到期业务资质的续期安排、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提供 5G 新基建、智慧城市与 5G 行业应用
服务,同时包括光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结合
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全部资质许可,具体如下:



                                  7-1-43
         从事生产经营的主要资质许可

序号    持有人         许可证书/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资质有效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通信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019.3.21-20
 1     发行人                                    D142085433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23.12.3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2022.5.17-20
 2     发行人                                    D242001008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建设厅             23.12.31
                  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
                                                                                      2019.11.6-20
 3     发行人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     D342216593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4.4.24
                  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
                  务资质不分等级、机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
                                                 (鄂)JZ 安许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2020.6.4-202
 4     发行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字[2005]001954    建设厅             3.6.3
                                                                                      2019.7.30-长
 5     发行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2019609LR        汉阳海关
                                                                                      期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       ZAX-NP012016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   2016.12.27-2
 6     发行人
                  能力证书-壹级                  42010017-02       行业协会           025.12.26
                  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
                                                 通信(集)1711                       2020.7.30-20
 7     发行人     证书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9009                                 25.7.29
                  企业服务能力-甲级
                  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
                                                 2018XL0123JR                         2018.11.7-20
 8     发行人     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线路专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0                                    23.5.6
                  业甲级
                  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
                                                                                      2018.11.7-20
 9     发行人     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基站专      2018JZ0122JR0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23.5.6
                  业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
                  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     A11200338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015.8.19-20
 10    天津邮电
                  信、通信铁塔)专业甲级;建     1                 房和城乡建设部     23.12.31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   2022.6.30-20
 11    天津邮电                                  A212003381
                  (建筑工程)乙级                                 建设委员会         25.6.26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020.6.5-202
 12    天津邮电                                  B112003384-6/1
                  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5.6.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   2022.7.5-202
 13    天津邮电                                  D212135290
                  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设委员会         6.6.30




                                               7-1-44
序号     持有人         许可证书/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资质有效期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甲 02202201006                       2022.12.31-2
 14     天津邮电   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1                                    025.12.30
                   电、信息化)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
                                                  乙 02202201002    天津市工程咨询协   2022.12.30-2
 15     天津邮电   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
                                                  3                 会                 025.12.29
                   电、信息化)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粗波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2020.11.25-2
 16     荆门锐择                                  28-F582-204400
                   复用(CWDM)设备                                 业和信息化部       023.11.25
                                                                                       2017.2.27-长
 17     荆门锐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20896017T        荆门海关
                                                                                       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2020.4.2-202
 18     中贝智能                                  D242106269
                   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                       建设厅             3.12.31
                   项)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公路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020.4.28-20
 19     中贝智能   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     D142019933
                                                                    房和城乡建设部     23.12.31
                   承包壹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
                                                                                       2020.5.6-202
 20     中贝智能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     D342014097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3.12.31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鄂)JZ 安许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2020.8.14-20
 21     中贝智能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字【2014】0098
                                                                    建设厅             23.8.14
                                                  89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                                            2022.6.20-20
 22     中贝智能                                  BA442006445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书                                                                  27.6.19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其他资质证书

       (1)2018 年 11 月,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编号为
GR20184200095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 年度)。发行
人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
年 11 月,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编号为 GR202142000224 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 年度)。发行人享受自认定年度起
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018 年 11 月,天津邮电取得编号为 GR201812001217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 年度)。天津邮电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 年 10 月,天津邮电通过高新技术


                                                7-1-45
企业复审认定,取得编号为 GR20211200079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
年(2021-2023 年度)。天津邮电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2018 年 11 月,荆门锐择取得编号为 GR201842001892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 年度)。荆门锐择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 年 11 月,荆门锐择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认定,取得编号为 GR20214200090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
年(2021-2023 年度)。荆门锐择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2022 年 11 月,中贝智能取得编号为 GR202242004140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2-2024 年度)。中贝智能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网 站 ( https://www.gsxt.gov.cn/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
( https://www.mohurd.gov.cn/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 https://www.miit.gov.cn/ )、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官 方 网 站
( https://zjt.hubei.gov.cn/ )、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官 方 网 站
( http://zfcxjst.gd.gov.cn/ )、 天 津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https://zfcxjs.tj.gov.cn/)、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gdca.miit.gov.cn/)、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hubca.miit.gov.cn/)、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官方
网站(https://tjca.miit.gov.cn/)等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截至前述查询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超出其业务
资质范围开展经营业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各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及有关资质证照,报告期内,发行人境
外子公司均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



                                       7-1-46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到期业务资质已续期完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到期/即将到期业务资质已续
期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许可证书/资质                                   原资质
      持有人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续期情况
号                    证书                                     有效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建设
               建筑业企业资                      中华人民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质证书-通信工                     共和国住    2019.3.21-2
 1   发行人                     D142085433                                 的通知》(建办市函〔2
               程施工总承包                      房和城乡    022.12.31
                                                                           022〕361 号),发行人
               壹级                              建设部
                                                                           持有的本项资质证书有
                                                                           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建筑业企业资
               质证书-电子与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0
               智能化工程专                      湖北省住                  月 21 日获湖北省住房
                                                             2022.5.17-2
 2   发行人    业承包壹级;建   D242001008       房和城乡                  和城乡建设厅核发新
                                                             022.12.31
               筑装修装饰工                      建设厅                    证,资质有效期至 2023
               程专业承包贰                                                年 12 月 31 日。
               级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获中国安全防
               安防工程企业     ZAX-NP0120       中国安全                  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新
                                                             2016.12.27-
 3   发行人    设计施工维护     1642010017-0     防范产品                  证(新证书编号:ZAX-
                                                             2022.12.26
               能力证书-壹级    1                行业协会                  NP01201642010017-0
                                                                           2),资质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资质
                                                                           办公厅于 2022 年 10 月
               证书-电子通信
                                                                           28 日发布的《关于建设
               广电行业(有线                    中华人民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天津邮    通信、无线通     A112003384-      共和国住    2015.8.19-2
 4                                                                         的通知》(建办市函〔2
     电        信、通信铁塔) 6/1                房和城乡    022.12.31
                                                                           022〕361 号),天津邮
               专业甲级;建筑                    建设部
                                                                           电原持有的本项资质证
               智能化系统设
                                                                           书有效期延长至 2023
               计专项甲级
                                                                           年 12 月 31 日。




                                               7-1-47
序             许可证书/资质                                  原资质
      持有人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续期情况
号                  证书                                      有效期
                                                                          发行人已获中国工程咨
               工程咨询单位
                                                                          询协会颁发新证(新证
               甲级资信证书-    91120104239
     天津邮                                     中国工程    2019.7.30-2   书编号:甲 0220220100
 5             电子、信息工程   0156771-19Z
     电                                         咨询协会    022.12.31     61),资质有效期为 202
               (含通信、广     YJ19
                                                                          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电、信息化)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于 2022 年 10 月
               建筑业企业资                                               28 日发布的《关于建设
                                                中华人民
               质证书公路交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中贝智                                     共和国住    2020.4.28-2
 6             通工程(公路安   D142019933                                的通知》(建办市函〔2
     能                                         房和城乡    022.12.31
               全设施)专业承                                             022〕361 号),中贝智
                                                建设部
               包壹级                                                     能原持有的本项资质证
                                                                          书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局于
               建筑业企业资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质证书-建筑机
                                                                          的《关于延长建筑业企
     中贝智    电安装工程专                     武汉市城    2020.5.6-20
 7                              D342014097                                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能        业承包叁级、钢                   乡建设局    22.12.31
                                                                          中贝智能原持有的本项
               结构工程专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
               承包叁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建筑业企业资
                                                                          建设厅于 2022 年 11 月 4
               质证书电子与
                                                                          日发布的《关于延长建
               智能化工程专
                                                湖北省住                  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中贝智    业承包贰级、公                               2020.4.2-20
 8                              D242106269      房和城乡                  的通知》(厅头〔2022〕
     能        路交通工程(公                               23.10.28
                                                建设厅                    2171 号),中贝智能原
               路机电工程分
                                                                          持有的本项资质证书有
               项)专业承包贰
                                                                          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级
                                                                          月 31 日。


     发行人已完成吸收合并广东和新的相关程序,发行人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
办理原广东和新持有的“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线路
专业甲级”、“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基站专业甲级”
两项资质证书,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两项业务资质的权利人已变更为发行人,
有效期至 2023 年 5 月 6 日;除前述两项业务资质外,发行人根据实际经营业务
需要暂不办理原广东和新持有的其他资质证书的持证人变更或续期手续。



                                              7-1-48
     经查询企业公示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天津邮电已吸收合并星网通信,因天津邮电已具备从事其生产经营业务所
需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故其不再申请办理星网通信原持有的“工程设计资质
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有关持证人变更或续期
手续。

     经过查询企业公示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星网学校原持
有的“教民 112010170001159 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因发行人终止经营星网学校相关业务并注销星网学校,故未办理该项资质
的续期手续,星网学校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注销。

     根据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境外子
公司已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到期/即将到期业务资质续期手续。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到期/即将到期业务资质已根据其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续期完毕。

     (三)即将到期业务资质的续期安排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持有的临期(到期时间少于 6
个月)资质续期安排如下:

序    持有
             许可证书/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资质有效期              续期情况
号     人
                                                      湖北省住
     发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   (鄂)JZ 安许证                                      发行人已提交
 1                                                    房和城乡   2020.6.4-2023.6.3
     人      筑施工)             字[2005]001954                                       延期申请
                                                      建设厅
             通信网络代维(外                                                          发行人已申请
     发行    包)资质等级证书-    2018XL0123JR        中国通信                         续期复评,现
 2                                                               2018.11.7-2023.5.6
     人      通信网络代维线路     0                   企业协会                         场审核工作已
             专业甲级                                                                  完成
             通信网络代维(外                                                          发行人已申请
     发行    包)资质等级证书-                        中国通信                         续期复评,现
 3                                2018JZ0122JR0                  2018.11.7-2023.5.6
     人      通信网络代维基站                         企业协会                         场审核工作已
             专业甲级                                                                  完成
                                                                                       中贝智能计划
                                  (鄂)JZ 安许证     湖北省住
     中贝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                                                        于到期前 3 个
 4                                字【2014】0098      房和城乡   2020.8.14-2023.8.14
     智能    筑施工)                                                                  月提交续期申
                                  89                  建设厅
                                                                                       请


                                             7-1-49
          上述第 1 项及第 4 项资质许可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14 修订)》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将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有效期届满,
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已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中贝智
能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将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有效期届满,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中贝智能将于期满前 3 个月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办理续期手续。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14 修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
理 规 定 ( 2015         修 正 )》 并 查 询 湖 北 政 务 服 务 官 方 网 站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0000011
04325X6200011700700003,查询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及中贝智能
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办理延期手续的相关要求如下:

           续期要求                           发行人、中贝智能具备的条件                是否符合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
                                   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是
证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   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生
                                                                                        是
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
                                   能够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是
的投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   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
                                                                                        是
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   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现场专职安
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C      是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类)均已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已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是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书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是
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培训并考核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
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                                                          是
                                   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7-1-50
           续期要求                          发行人、中贝智能具备的条件               是否符合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
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是
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
                                   已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是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     已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
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   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相应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   是
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预案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
                                   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                                                      是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发行人持有的“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线路
专业甲级”“通信网络代维(外包)资质等级证书-通信网络代维基站专业甲级”
资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审核机构已完成该两项资质的续期审核工作,在相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存在续期不能的实
质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即将到期的业务资质存在明确续期安排,在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存在不能续期的
实质法律障碍。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
及公告信息、发行人相关“三会文件”;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相关说明;

     3、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 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7-1-51
理条例(2017 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正)》《电信设
备进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

    4、获取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营业执照》、其已取得的从
事生产经营相关许可资质证书、续期证明文件等;

    5、获取查阅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关于资质延期事项的通知;

    6、访谈发行人业务资质管理负责人;

    7 、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网 站 ( https://www.gsxt.gov.cn/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
( https://www.mohurd.gov.cn/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 https://www.miit.gov.cn/ )、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官 方 网 站
( https://zjt.hubei.gov.cn/ )、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官 方 网 站
( http://zfcxjst.gd.gov.cn/ )、 天 津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https://zfcxjs.tj.gov.cn/)、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gdca.miit.gov.cn/)、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hubca.miit.gov.cn/)、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官方
网 站 ( https://tjca.miit.gov.cn/ ) 、 湖 北 政 务 服 务 官 方 网 站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0000011
04325X6200011700700003)等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

    2、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已根据其业务经营需要办理完毕已到期业务资质续
期手续;

    3、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即将到期的业务资质存在明确续期安排,不存在不
能续期的实质法律障碍。


                                       7-1-52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准确。




                               7-1-53
    (本页无正文,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
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5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   君                  刘    炯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55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