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医疗: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达成民事调解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二医院有限为再审申请人(一审
被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截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借款本金合计 800 万元,借款利息
合计 996.85 万元以及案件受理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冲回前期计提的诉讼损失约
1,029.33 万元,将增加二医院有限本季度税前利润约 1,029.33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医院有限”)关于翁雄祥与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等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向翁雄祥借款 800 万元,鄂州二医院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关联方同意债务加入,与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作为
共同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涉案的金额:80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1 月
25 日起按月 20‰计算至款清时止)。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2019-049)。
二医院有限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浙 0825 民初 2657 号,判决如下: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二医院有限
归还翁雄祥借款 800 万元及利息,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负连
带还款责任。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2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
告》(编号:2020-037)。
二医院有限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 年 7 月 28 日,二医院有限收到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
决书》(2020)浙 08 民终 648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9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42)。
2020 年 8 月 17 日,二医院有限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
知书》、《报告财产令》(2020)浙 0825 执 1355 号,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43)。
二医院有限不服上述二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2020 年 10 月 27 日,二医院有限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0)浙民申 4039,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53)。
2020 年 11 月 23 日,二医院有限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0)浙民申 4039 号,判决如下: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案由本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
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56)。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二医院有限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
书》(2021)浙民申 12 号。
《民事调解书》内容:
“本案再审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确认,截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本案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合计 800
万元,未归还的借款利息合计 9968533 元(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以 800 万元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 2%计算,计 8613333 元;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以 8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计 1355200 元)。
二、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应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前向翁雄祥归还上述借款
利息中的 800 万元,扣除已执行到位的 1292600 元,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实际应
归还 6707400 元。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在按期足额履行该付款义务后,翁雄祥放
弃对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前向翁雄祥归还借款本金
800 万元及剩余利息(即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实际归还
借款本金之日,以 8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并
扣除上述第二条所确定的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实际清偿的利息)。
四、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对本协议第一条项下全部借款
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五、如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如期足额清偿债务的,
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应就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全部借款本息向翁雄祥承担清偿
责任。如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如期足额清偿债务的,
不影响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第二条项下的债务承担。
六、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和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确认鄂
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向翁雄祥清偿的债务为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
松应当承担的债务,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向翁雄祥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
后,有权向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追偿。
七、一审案件受理费 108320 元,由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尼尔迈特
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08320 元,由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八、各方当事人一致申请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对本调解协议予
以确认。
九、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上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计
提了 1,829.33 万元预计负债,公司将依据本调解书,冲回前期计提的诉讼损失
1,029.33 万元,这将增加二医院有限本季度税前利润约 1,029.33 万元(此数据
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涉及二医院有限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医院有限前期已披露涉及诉讼案件还有 2 宗:
1、关于姜松发与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龙游西联超
市有限公司向姜松发借款 400 万元,鄂州二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关联
方同意债务加入,与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涉
案金额:40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6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 20‰计算至款清时
止)。
公司不服此案原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案由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公司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发
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申 2166 号,裁定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
审。
2、关于公司收购二医院有限 8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补偿。鉴于二医院有
限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相关约定,涉案金额: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
衣有限公司持有的二医院有限 20%股权的股东权益对价款 8,002 万元及未完成
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现金补偿 7,553.67 万元。公司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浙
10 民初 1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尼尔迈特公司赔
偿原告因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20%股权无法变更登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即鄂
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2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有权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对被告尼尔迈特公司持有的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20%
股权进行拍卖、变卖,并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被告尼
尔迈特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因未完成业绩承诺而
需要支付的现金补偿款 7553670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计算至履行完
毕之日止);(3)被告尼尔迈特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律师费 150000 元、保全保险费 93424.02 元;(4)被告嘉禾医疗、王建
松、叶晓庆对被告尼尔迈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 年 3 月 19 日,一审被告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浙民终 259 号),
该判决认定尼尔迈特公司、嘉禾医疗、王建松、叶晓庆的上诉请求与理由均不
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 年 5 月 18 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浙 10 执 516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
鄂州市嘉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王建松、叶晓庆、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
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
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浙民再 12 号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