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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民医疗: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6,2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
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医院有限”)的业务发展需要,二医院有限拟向湖
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贷款,用于二医院有限新院区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本次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6,2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8.73%。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持有二医院有限 80%的股权,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
尔迈公司”)持有二医院有限 20%的股权(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约定若二医院有限
业绩未达承诺业绩,尼尔迈特公司需以该 20%股权补偿给公司),该 20%股权已
质押给公司,用以担保其在相关约定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实施。
尼尔迈公司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
公司诉讼请求,目前生效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因此尼尔迈公司未能提供同比例
担保。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
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12 亿元(含续展及新增),担保方式包括保证、质押及抵押,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公告 2021-044)。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3,800 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邱高鹏
    5、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
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
中医科、血液透析诊疗技术;骨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
内科(内分泌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科(门诊);血库;健康体检服
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6号
    6、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
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二医院有限的总资产为47,766.93
万元,净资产为28,368.5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务收入为9,528.85万元,实现净
利润为-471.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4,715.43 元,净资产 29,803.13 万元,
实现营业收入 7,541.64 万元,净利润为 1,434.5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担保本金:人民币16,2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质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2、质押物:公司持有二医院有限 80%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19,040 万元)。
    3、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合同金额为 16,200 万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质权行使期间:在担保责任发生后,质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
行使质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质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
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质权。
    6、《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632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5%,全部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