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8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新
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8-089 号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