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10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公司五楼
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9,888,7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98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18,130,032 99.7162 1,758,758 0.283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18,130,032 99.7162 1,758,758 0.283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18,130,032 99.7162 1,758,758 0.283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凤鸣集 113,7 98.4780 1,758 1.5220 0 0.0000
团股份有限公 99,97 ,758
司第一期限制 5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新凤鸣集 113,7 98.4780 1,758 1.5220 0 0.0000
团股份有限公 99,97 ,758
司第一期限制 5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新凤 113,7 98.4780 1,758 1.5220 0 0.0000
鸣集团股份有 99,97 ,758
限公司股东大 5
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王凤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