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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1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 1 月
      新凤鸣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6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7
议案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19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




                                                                         2
   新凤鸣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3:00 时在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4、审议《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联系人:范晓伟、吴耿敏、屈婷婷
    电 话:0573-88519631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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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发出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通知发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 年 1 月 10 日
公告,同时该公告刊登于当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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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
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可
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即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
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每位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
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
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19 年 1 月 21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为公司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上午 8 时至
下午 4 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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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弃权”。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
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
场表决票统计。
    (5)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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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序号                         内    容                     报告人           职     务
          工作人员核实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并
1                                                         范晓伟         证券事务代表
          发放会议材料和表决票
2         宣布会议开始                                    庄奎龙            董事长
          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
3                                                         庄奎龙            董事长
          份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会议人员
4         宣布《会议须知》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审议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5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审议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6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案》
          审议议案三、《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议案四、《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8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审议议案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9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审议议案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
10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交易的议案》
          审议议案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
11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12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议案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13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报告》
          审议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14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案》
          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并由律
15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师、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16        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17        统计票数,休会 15 分钟
          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宣读议案是否通
18                                                        杨剑飞          董事会秘书
          过,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9        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王   凤          见证律师
20        宣布会议结束                                    庄奎龙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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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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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
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庄奎龙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
象。所有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其中,庄奎龙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
数量的10%(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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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
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即不超过 168,560,000 股(含本数),其中,庄奎龙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含本数)。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庄奎龙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220 万吨
 1                                                    400,000.00          270,000.00
         PTA 项目
         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56 万吨差
 2                                                   195,300.00           100,000.00
         别化、功能性纤维新材料项目
             其中:年产 28 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
2.1                                                    95,900.00           40,000.00
         维项目(项目一期)
             年产 28 万吨差别化纤维柔性智能化
2.2                                                    99,400.00           60,000.00
         项目(项目二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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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合计                          595,300.00           37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
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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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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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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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
项。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有
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可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有利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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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含 1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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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拟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
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含 10%)的股份,公司拟与庄奎龙先生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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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
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的选择等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份
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
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具体事项进行修订和调整;
    (4)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前,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
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8)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
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
应调整;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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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宜;
    (12)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其他人士签署相关
协议和文件及办理上述事宜;
    (13)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 8 项和第 9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
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公
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前述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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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
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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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6 号)核准,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215,3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已 转 股 12,349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842,800,000 股 增 加 至
842,812,349 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 8,050,000 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
842,812,349 股增加至 850,862,34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42,812,349 元变更为
850,862,349 元。
    鉴于上述股本增加事项,公司拟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附件:《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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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4,280 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5,086.2349 万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内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28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5,086.2349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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