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的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 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