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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专项说明2019-02-0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的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
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