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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
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
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
更后,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
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
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更
前,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
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
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
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
财务报表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