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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关于子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0-03-23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0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标的:本项目总用地约 1,224 亩,建设厂房(安装设备)、办公用房、
研发中心等设施,形成年产 400 万吨 PTA 和 21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的生
产能力。
    ●投资金额:130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石科技”)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
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的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公司子公司中石科技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
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位于平湖市东南部,东接上海金山,南濒杭州湾,是
平湖接轨上海的“桥头堡”,是嘉兴港“一体两翼”中的左翼,是浙北地区唯一
的深水良港,可建造 3~5 万吨级码头泊位 43 个。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围绕“上海
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杭州湾北岸重要物流中心和浙北大型临港工业集聚
区”三大发展战略定位,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五金机械、汽
车部件为主的临港工业以及集装箱、第三方物流为主的港口物流业。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
    (一)公司名称: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管永银
    (三)注册资本:458,000 万人民币
    (四)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 777 号
    (五)经营范围:低碳超仿真纤维、高强度纸管、EPS 泡沫包装材料的生产、
销售,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化纤丝批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乙醛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系由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在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
年产 400 万吨 PTA 和 21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项目。上述项目的具体建设
单位为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 130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 125 亿元。其中
年产 400 万吨 PTA 项目总投资 53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50 亿元;年产 210 万吨
功能性纤维项目总投资 77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
    项目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约 1,224 亩,其中 PTA 项目约 538 亩,功能性纤
维项目约 686 亩。土地面积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项目投资进度: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项目须在取得土
地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生产。具体进度
可能会受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项目投资时的实际资金需求,
以自有资金、项目公司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五、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30 亿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年产 400 万吨 PTA 和 21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项目(具体
项目内容以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他主要条款: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将本项目列入省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协助办理项目准
入评价、环评、能评、安评审批等各相关手续。
    2、乙方在独山港区投资项目必须采取直营直销的方式,不得采取委托(或
被委托)加工的形式进行生产和经营,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上述
项目产出标准进行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收。
    3、乙方于 2020 年 5 月底前在独山港区设立贸易公司,负责独山港区一体化
基地原辅材料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同时负责集团其他生产基地有关原辅材料的采
购。
    4、为促进乙方独山港区的 PTA 和聚酯纤维一体化基地长期科学可持续发展,
配套建设企业研究院。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民用涤纶长丝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为增强经营稳定性和获取成本优势,
涤纶长丝龙头企业纷纷扩充涤纶长丝产能并将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公司本次对外
投资有助于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布局,进一步增强规模优势,提高整体竞争实力,
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中石科技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实
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
良好,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本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项目审批部门申报项目审批申请,存在未能通过
申请或审批内容与本协议约定的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3、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
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