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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7-18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前述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