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0-08-06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74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
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华
宸”)及其3家全资子公司温州华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航”)、
上海华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晟”)和浙江中晟燃气经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晟”)合并重整事项,公司能否参与中嘉华宸股权的重
整尚存不确定性。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信息披露。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重整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及其全资子
公司破产重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件概述
根据管理人于2020年4月20日发出了合并重整招募公告,中嘉华宸及其全资
子公司温州华航、上海华晟和浙江中晟由于负债沉重,经营难以持续,亟需引入
重整投资人,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裁定中嘉华宸及其全资子公司温州华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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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晟和浙江中晟进行合并重整(以下简称“中嘉华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并重
整”)。重整企业中嘉华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地域相邻,
同在独山港石化园区,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能为公司“一洲两湖”布局提供战
略性区位资源。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目前公司拟向
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根据重整投资招募公告中招募流程规定,后续公司将进入:
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交纳、投资文件提交、投资人遴选确定等阶段。
二、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招募公告。具体重整标
的企业信息情况如下:
(一)中嘉华宸
中嘉华宸成立于2006年07月25日,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333号。注
册资本:60,0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直拨直销):内容详见《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有效期至2019年04月04日);生产:二甲醚(甲醇脱
水制)、顺酐(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编号:JXAP-F-0099)。
销售:化工产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
有效许可证件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二)温州华航
温州华航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住所:洞头县大门镇小门岛。注册资本:
2,000万元。经营范围:二聚环戊二烯、氢氧化钠、甲基叔丁基醚、丁烯二酸酐、
2-丙醇、甲醚、四氢呋喃、煤焦沥青、硫酸、乙酸、2-甲基-1-丙醇、正丁醇、2-
丁酮、丙酮、丙烯聚乙酯、丙烯酸异丁脂、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甲醇、乙醇、
1,2-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苯、苯酚、邻苯二甲酸酐、
苯、3-氯-1,2-环氧丙烷、N,N-二甲基甲酰胺的批发(无储存),甲基乙基酮的销
售(上述经营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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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业务。
(三)上海华晟
上海华晟成立于2011年09月19日,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133
室。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
料,木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燃料油(除危险化学
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危险化学品(详见沪安监管经(乙)
字【2011】102525号许可证)。
(四)浙江中晟
浙江中晟成立于2001年07月23日,住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张字宇村。注
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综合经营(储存、灌装、供
应)。(凭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炉灶具、阀门配件。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
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在
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拟定和提交重整投资的报名
资料、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审批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开展尽职调查具体工
作、参与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等。
目前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破产重整流程,严格
履行各项审批程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重整的事项,服务于公司
“一洲两湖”战略布局,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
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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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公司拟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但是能否成
为重整投资人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公司与合并
重整主体其他债权人就破产重整方案达成一致并经法院裁定等法律程序具有不确
定性;此次破产重整公司数量较多且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市场行情、安全环保、
管理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拟承接的资产主要为与公司主业具有协同关系的
股权,具体纳入重整的公司股权范围以及重整方式和重整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
随着重整流程推进,后续参与重整标的企业股权规模确定,可能存在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风险。
公司将根据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信息披露,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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