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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9-1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总裁助理的
议案》等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庄耀中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杨剑飞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沈健彧先生、杨剑飞先生、朱根新先生、赵春财先生、许纪忠先
生和管永银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沈孙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郑永伟
先生和李国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专用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