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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2021-01-28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岳花
林、李锦兴、孙红伟、王尊、李元花、范晓伟、朱惠良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
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岳花林、李锦兴、孙红伟、王尊、李元花、
范晓伟、朱惠良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5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前述七位原激励对象个人
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 100%),回购价格为 7.4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
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实 施 回 购 注 销 上 述 限 制 性 股 票 254,800 股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39,610.3680 万元变更为 139,584.8880 万元,总股本将从 139,610.3680 万股变更
为 139,584.8880 万股,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9,610.3680 万元         人民币 139,584.8880 万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
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 888 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314513
    3、申报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的工作日 9:00-17:00
    4、联系人:吴耿敏
    5、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号码:0573-8851963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