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6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拟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 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长 1 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