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6-0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形成书面意见: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桐乡市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疆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 册 资本为1,000万 元。五疆科技截至2021年5月 31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0,300,196.62元。
同意公司按照五疆科技净资产价值,以 10,300,196.62 元向控股股东新凤鸣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出售五疆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疆科技将成为新凤鸣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及优质资产,帮助
公司不断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并且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程青英、邵建中、沈健彧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