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16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认定公司
全资子公司罗科史巴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华
灿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国际”)提供财务借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认定关联交易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与控股股东新凤鸣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签订了《关于羅科史巴克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公司以自有现金人民币 3,306,625.19 元购买新
凤鸣控股全资子公司罗科史巴克 100%的股权,自此罗科史巴克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2022 年 8 月 1 日,罗科史巴克与其参股公司华灿国际签订了《借款协议书》。
截至目前,罗科史巴克已向华灿国际提供了 40.18 万美元的财务借款。因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收购了罗科史巴克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项财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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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借款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华灿国际提供财
务借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
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认定关联交易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华灿国际有限公司
2、住所:Room 706A, Harbour Crystal Centre, NO.100 Granville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3、注册资本:100,000 美元
4、类型:私营公司
5、公司注册编号:3086013
6、登记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8、股权结构如下:
持有注册资本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美元) (美元) (%)
桐昆(香港)投
51,000 51,000 51
资有限公司
罗科史巴克有限
49,000 49,000 49
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9、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灿国
际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4 号审计报告,华灿国际合并报表主要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43,088.4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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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5,722,560.67 0
净资产 -579,472.20 0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021,026.01 0
三、借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罗科史巴克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华灿国际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借款金额:美元肆拾玖万元整(小写:USD490,000.00)。该最高借款限
额内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及借款条件和甲方的经营状况,决
定向乙方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 年。
3、借款利率:0%。
4、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可于借款到期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借款展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
署展期的补充协议,则借款期限按展期协议约定顺延。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华灿国际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为支撑华灿国际后续开展相关
业务,因此罗科史巴克、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华灿国际提供
的财务借款约定的借款利率为 0%。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华灿国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其还款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偿
还本金,控制或者降低风险。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华灿国际提供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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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华灿国际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
方进行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罗科史巴克向其参股公司华灿国际提供财务
借款,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华灿国际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借款,
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本次财务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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