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新凤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胜帮”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8.42769%减少至 7.42184%,持股 比例减少 1.00585%。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共青城胜帮发来的《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共青城胜帮 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M58048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1 (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31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共青城胜帮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23年4月3 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 转股引起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相关情况导致共青 城胜帮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从8.42769%变动至7.42184%,具体明细如下: 信息披露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义务人 (股) (%)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 2019年12月5日至 -0.00003 不适用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2020年9月17日 (注1) 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 0.02095 2020年9月18日 不适用 销被动增加 (注2)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 2020 年 9 月 19 至 -0.03242 不适用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2021年5月20日 (注3) 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 0.00153 2021年5月21日 不适用 销被动增加 (注4) 共 青 城 胜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 2021年5月22日至 -0.72309 不适用 帮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2021年8月31日 (注5) 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 0.01677 2021年9月7日 不适用 销被动增加 (注6) -0.04903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6日 -750,000 (注7) 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2021 年 10 月 14 日 -0.00001 不适用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至2022年3月30日 (注8) 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 0.00050 2022年3月31日 不适用 销被动增加 (注9) 2 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2022 年 4 月 1 日 至 -0.00000 不适用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2023年3月31日 (注10) 2023 年 4 月 3 日 至 -0.24102 集中竞价 -3,686,300 2023年4月10日 (注11) 合计 -4,436,300 -1.00585 注1:2019年12月4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8,333,332股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1,399,567,096股,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117,951,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8.42769%。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9月17日,“新凤转债”累计转股数 量为3,573股,公司总股本从1,399,567,096股变动至1,399,570,669股,共青城胜帮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000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8.42769%被动稀释至8.42766%。 注2: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3,469,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1,399,570,669股变动至 1,396,101,469 股 , 共 青 城 胜 帮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变 ,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增 加 0.0209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8.42766%被动增加至8.44861%。 注3: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5月20日,“新凤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5,377,413股,公司总股本从1,396,101,469股变动至1,401,478,882股,共青城胜帮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24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8.44861%被动稀释至8.41619%。 注4: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4,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1,401,478,882股变动至1,401,224,082股, 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153%,占公司总股 3 本的比例从8.41619%被动增加至8.41772%。 注5: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8月31日(“新凤转债”赎回登记日),“新 凤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1,678,158股,公司总股本从1,401,224,082股变动至 1,532,902,240 股 , 共 青 城 胜 帮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变 ,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0.7230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8.41772%被动稀释至7.69463%。 注6:2021年9月7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3,33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1,532,902,240股变动至 1,529,567,440 股 , 共 青 城 胜 帮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变 ,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增 加 0.016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7.69463%被动增加至7.71140%。 注7:2021年9月16日,共青城胜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903%。本次大宗交易后,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 117,201,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7.66237%。 注8:公司“凤21转债”自2021年10月14日开始转股,2021年10月14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 , “ 凤 21 转 债 ” 累 计 转 股 数 量 为 2,287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529,567,440股变动至1,529,569,727股,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0.00001%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从 7.66237% 被 动 稀 释 至 7.66236%。 注9: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1,529,569,727股变动至1,529,468,927股, 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050%,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从7.66236%被动增加至7.66286%。 注10: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凤21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12股, 公司总股本从1,529,468,927股变动至1,529,469,839股,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 4 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7.66286%被动 稀释至7.66286%。 注11: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共青城胜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3,68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102%。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后,共 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113,514,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7.4218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 共青城胜 无限售条 117,951,127 8.42769 113,514,827 7.42184 帮 件流通股 注:上述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19年12月4日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公司总 股本1,399,567,096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529,469,839股计 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