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凤鸣 60322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剑飞 吴耿敏 电话 0573-88519631 0573-88519631 办公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 路888号 路888号 电子信箱 xfmboard@xfmgroup.com xfmboard@xfmgrou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50,246,855,701.80 41,307,756,363.58 41,304,059,737.48 21.6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6,189,302,731.47 15,703,724,726.11 15,700,028,100.01 3.09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8,182,897,330.57 23,715,197,325.15 23,715,197,325.15 18.8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479,241,279.89 393,557,941.79 393,564,391.23 21.77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68,419,213.83 379,260,199.73 379,260,199.73 -2.86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153.13 的现金流量净 641,880,796.24 -1,208,184,738.55 -1,208,184,439.96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0.62个 3.01 2.39 2.39 产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26 0.26 23.0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26 0.26 23.08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68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自 庄奎龙 22.07 337,521,813 质押 33,000,000 然人 境内非 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5.41 235,693,920 无 人 境内非 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0.05 153,679,680 无 人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 其他 6.94 106,137,427 无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屈凤琪 境内自 6.65 101,716,738 无 然人 境内非 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2.33 35,703,360 无 人 境内自 吴林根 1.36 20,874,065 无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22 18,712,101 无 境内非 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12 17,118,640 无 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乐盈 102 号 其他 0.97 14,825,800 无 单一资金信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为庄奎龙控制的企业,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桐乡市尚聚 投资有限公司和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庄奎龙与屈 凤琪之子庄耀中控制的企业,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