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8-12-2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xuefeng Sci-Tech(group)Co ,Ltd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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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雪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聘任康健先生为总经理、姜兆新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周小力
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吕文颖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汪欣女士为副总经理、
邵明海先生为副总经理、郭忠先生为副总经理、张新河先生为总工程师;上述人
员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二、经审阅《雪峰科技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提高公司的
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
建设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长远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此,我们对《雪峰科技关
于增加 2018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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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的签
字页)
杨祖一 姚文英 沈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