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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xuefeng Sci-Tech(group)Co ,Ltd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相关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
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与富蕴县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哈巴
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新疆金
峰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雪峰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
限公司、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
动,有利于保持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且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
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
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有关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此,我们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


                 杨祖一                      沈建文            姚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