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 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 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本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088,318.69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实际经营情况,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 1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2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3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10,103,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9,227,629.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 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 802041112010104217027 125,28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 60090154700002534 100,000,000.00 - 已销户 齐分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90222201110200017668 95,655,900.00 - 已销户 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65001616600052513582 66,611,435.00 10,995,892.51 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款 活期存 102902000011126 18,092,426.18 款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102902000011241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活期存 102902000028963 0.00 款 合计 387,547,335.00 29,088,318.69 注:初始存放金额 387,547,335.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69,227,629.28 元差异为扣除 的发行费用。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系 2017 年 5 月和 2018 年 11 月变更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而新设,并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共计投入募集资金 34,650.81 万 元,具体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 截至 2020 年 6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 月 30 日已投入 额 金额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1 35,680.00 19,565.59 19,565.59 公司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 2 12,528.00 12,528.00 11,125.31 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4,896.14 4,896.14 3,959.91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不超过 17,000.00 / / 合 计 70,104.14 36,989.73 34,650.8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5]002910 号),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 目(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7,016.82 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 募集资金 19,565.59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 换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 构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 2016 年 9 月 20 3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全部到期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 破工程一体化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议 案》,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议案提及的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经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决定将原实施主体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 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由乌恰分公司实施乌恰混装站项目。变更 前后,以上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占募集资 已投入 计划使用募集 投资总金 投入总金 名称 金总额比 金额(万 名称 资金投入金额 额(万元) 额(万元) 例 元) (万元) 新疆雪峰爆破工 新疆雪峰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爆破 程有限公司爆破 12,528.00 33.93% 0 13,515.50 12,528.00 工程一体化设备 工程一体化设备 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总金额 占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 投入总金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名称 名称 (万元) 总额比例 额(万元)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工程技术 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4,896.14 13.26% 0.00 研究中心 5,192.40 4,896.14 项目 项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涉及上述变更的募投项目,以乌恰分公司为主体实 施乌恰混装站项目的募投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也主体完 工并完成了大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 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 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项目 实施费用。公司现对首发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各项目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日已投入金额 比例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1 19,565.59 19,565.59 100% 公司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 2 12,528.00 11,125.31 88.80% 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4,896.14 3,959.91 80.88% 合 计 36,989.73 34,650.81 93.68% 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9,565.59 万元,实际已投入资 金 19,565.59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528 万元,实际 已投入资金 11,125.31 万元,募集资金已投入比例 88.80%。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4,896.14 万元,实际已投入资金 3,959.91 万元,募集资金已投入比例 80.88%。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088,318.69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 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5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 务经营和战略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业能力。该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 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1)雪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雪峰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雪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雪峰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雪峰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