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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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
会计处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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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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