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2-01-1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国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克苏投资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雅瑞杨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
合伙)、阿克苏鑫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绍兴
市三叶外贸有限公司、丁玲、新疆沙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金鼎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任虎、朱学前、周骏合计持有的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现就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21 年 5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13,562.39
万元收购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 66%股权。根据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
权收购所涉及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天合评报字[2021]第 1-120 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9,598.75 万元,评估价值
20,549.09 万元,增值 10,950.34 万元,增值率 114.08%。以上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
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经审议通过。
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互不为前提条件。该交易资产与本公司本次交易拟
购买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该次资产交易行为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
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