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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新疆
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二、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
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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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对《新疆雪
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认真审议,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
部门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
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相关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运营发展以及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
战略。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有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
范围之内,该议案的相关授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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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捐赠
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符合中央和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体要求,是公司积
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预计增加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新疆雪峰新兴产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产业”)、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阳爆破”)。前次预计从江阳爆破采购商品 700 万元;前
次未预计与新兴产业发生交易。截止目前公司从江阳爆破采购商品
259.55 万元,由于近期业主调整工作量,火工品需求增加,预计全年从江
阳爆破采购额 2,200 万元。雪峰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兴产业提
供天然气化工项目技术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850 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服务、租赁业务,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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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祖一、姚文英、 沈建文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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