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要求,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行使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沈建文: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硕士。历任新疆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系主任、科研处处长、工商
管理学院院长、旅游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现兼任新疆交通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文英: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硕士。历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经济系会计模拟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学院
财经系主任,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系任教。现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
兼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新疆立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祖一: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阜新矿务局十二厂总工程师,北京矿务局化
工厂副厂长;国防科工委民爆服务中心处长,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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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现任深圳金源恒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
询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 亲自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沈建文 13 12 1 0 0 3
姚文英 13 13 0 0 0 3
杨祖一 13 1 12 0 0 1
注: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祖一、沈建
文、姚文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1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有关文件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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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和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
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
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发表人 发表日期 独立意见内容
2021 年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
沈建文、姚文英、 1 月 6 日 意见
杨祖一 2021 年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月 11 日
沈建文、姚文英、 2021 年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
杨祖一 3月8日 费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保、公司对
2021 年
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3 月 22 日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专项报告、公司 2020 年
沈建文、姚文英、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杨祖一
2021 年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2021 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
3 月 29 日 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
保、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计划、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收购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
沈建文、姚文英、 2021 年
66%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杨祖一 5 月 26 日
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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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购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66%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5 月 31 日
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
2021 年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沈建文、姚文英、 7 月 18 日
见
杨祖一
2021 年 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
7 月 23 日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8 月 19 日 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沈建文、姚文英、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杨祖一 2021 年
易预计事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
8 月 24 日
务数据、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11 月 11 日 事前认可意见
沈建文、姚文英、
杨祖一 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1 年
公司增补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月 16 日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
议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
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听取公司相关部门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
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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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
为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受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
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
项说明》等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
占用资金情况,担保表决程序合法。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严格审查增补董事会相
关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及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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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未发布业绩快报,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80.50 万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如下: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1年2月
4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日的总股本724,57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股利总额3,622.85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我们认为,
上述分配方案充分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运营资金需求。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八)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
设,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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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11 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增强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
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要求,勤勉、尽责、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成果建言献策,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及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建文 姚文英 杨祖一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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