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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独
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参照了疆内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津
贴标准,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独立董事更加
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议案过程
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疆雪
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以货币形式向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双兴公
司”)增资 45,030,275.01 元,增资后公司持双兴公司股权比例为 95.1%。
    本次增资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双兴公司资产评
估结果为基础,定价公允,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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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增资
双兴公司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双兴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增资后有利于优
化双兴公司产业链体系,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提高发展质量。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
股子公司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
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
议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祖一、温晓军、孙杰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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