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
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不 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
少财务费用 ,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 ,我 们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建
设 ,亦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 加资金收益 ,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 ,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
(以 下无正文,签 署页附后 )
(本 页无正文 ,为 浙江
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 立 意见签 署页 )
全体独立 董事签名 :
杨之曙 骆铭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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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页无正文 ,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
全体独 立 董事签名 :
张福利 杨之 曙 骆铭 民
2叨 年 佟 月肿 日
(本 页无正文,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
张福利 杨之 曙 骆铭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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