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本保荐机构 ”)作 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奥翔药业 ”、“公司 ”、“发行人 ”)2uo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 ,根 据 《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⒛ 13年 修订 )》 等 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就 奥翔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 (⒛ ⒛ )%舛 号 )核 准 ,奥 翔药业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 普通股 (A股 )股 票 15,⒛ 6,372股 ,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⒍ 元 ,募 集资金总 额 419,∞ 9,”4.“ 元 ,扣 除发行费用 (不 含税 )12,OS9,m8,“ 元后 ,实 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硐 7,舛 0,366.01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已于 2uo年 12月 8日 全部到位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己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 了审验 ,并 己出具天健验 (⒛ 20)583号 《验资报告》。 公司于 ⒛⒛ 年 8月 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OO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 月 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该 次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 月 ,公 司将在到期前及时 归还该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OO0万 元人民币,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正常实施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基本情况如下 : 单位 :万 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l 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44,910.63 42,000.00 合计 44,910.63 42,000.00 截至 ⒛⒛ 年 12月 23日 ,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1,359.88万 元 (该 金额包括了利息收入及 尚未支付除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 费用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 少财务费用 ,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 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⒛,OO0。 OO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 月内,到 期 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 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 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⒛⒛ 年 12月 24日 ,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 币 ⒛,0OO.OO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 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 2m0年 12月 ⒛ 日,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 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⒛ 13年 修订 )》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 合监管要求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 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⒛ ,OO0。 OO万 元闲 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 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 ,履 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 ,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 修订 )》 及公司 《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 基于 以上意见 ,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 (以 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 ,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 人 (签 字 ): 窃沾 余 波 麸 ⒎豇 樊石磊 Ⅰo:∶ 9s。 02g21∶ xzo+ zf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