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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翔药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2-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本保荐机构 ”)作 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奥翔药业 ”、“公司 ”、“发行人 ”)2uo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 ,根 据 《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⒛ 13年 修订 )》 等

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就 奥翔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 (⒛ ⒛ )%舛 号 )核 准 ,奥 翔药业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
普通股 (A股 )股 票 15,⒛ 6,372股 ,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⒍ 元 ,募 集资金总
额 419,∞ 9,”4.“ 元 ,扣 除发行费用 (不 含税 )12,OS9,m8,“ 元后 ,实 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硐 7,舛 0,366.01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已于 2uo年 12月 8日 全部到位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己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 了审验 ,并 己出具天健验 (⒛ 20)583号 《验资报告》。
    公司于 ⒛⒛ 年 8月 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OO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 月 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该 次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 月 ,公 司将在到期前及时
归还该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OO0万 元人民币,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正常实施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基本情况如下     :




                                                                   单位 :万 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l       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44,910.63          42,000.00
                            合计                                   44,910.63          42,000.00


            截至 ⒛⒛ 年 12月 23日        ,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1,359.88万 元 (该 金额包括了利息收入及 尚未支付除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

       费用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 少财务费用 ,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 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⒛,OO0。 OO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 月内,到 期
       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 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 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⒛⒛ 年 12月 24日   ,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
       币 ⒛,0OO.OO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 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
            2m0年   12月 ⒛ 日,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 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⒛ 13年 修订 )》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 合监管要求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 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⒛ ,OO0。 OO万 元闲
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 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 ,履 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 ,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 修订 )》 及公司 《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
    基于 以上意见 ,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


     (以 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 ,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 人 (签 字 ):          窃沾
                                                                   余       波



                                                             麸 ⒎豇
                                                                   樊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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