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奥翔药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4-1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 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致 ∶浙 江 奥 翔 药 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
“ ”
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委托 ,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⒛21年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 ”
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和 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就 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⒛21年 3月 26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于召
开 ⒛21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⒛ 21年 3月 27日 公 司在 指定信 启、披 露媒体 上 披 露 了 《浙江 奥翔药 业 股份有
限公 司关 于 召开 2021年 第 一 次 临时股 东大会 的通 知 》 (以 下简称 “股 东大会通
”
矢口 )。
本 次股 东大会 现场会 议于 ⒛ 21年 4月 12日 在浙 江 省化 学原料 药基地 临海 园
区东海 第 四大道 5号 公 司 301会 议室 召开 ,由 公 司董事长 郑志 国主持 。本 次股 东
大会 召开 的时 间 (地 点 、会议议题 与股 东大会通 知 中列 明的事 项 一 致 。
本 所律 师认为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 序符合有 关法律 、行政法
规 、《股 东大会 规则 》和 《公 司章程 》的规 定 。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出席和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61名 ,代 表股份
【154,684,452】 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4.6656】 %。 上述 出席人员为公司董
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
的股东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上 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
经本所律师审查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 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启、,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0】 人 ,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1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人 ,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n54,684,452】 股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 64.GG56】 %。
本 次股 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了如 下议案 :
(一 )《 关于全 资子 公 司拟投 资新 建 国际化 制剂 产 业 基 地 项 目 (一 期 )的 议
案》 ;
(二 )《 关于对全 资子 公司增 资 的议案 》。
本 次股 东大会 审议事 项与股 东大会通 知 中列 明的事 项完全 一 致 。
四 、本次股 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 、表决 结 果
本 次股 东大会 采 取现 场 记 名 投 票 与 网络 投 票 相 结合 的方 式对 会 议通 知 中列
明的事 项进行 了表 决 。
(一 )现 场 投票表 决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公告列明事项 以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
计票 、监票 ,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
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 )网 络投票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向全体股东告知 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网络投票
事项 ,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票总数。
(三 )合 并统计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公 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各 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
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此 页无正文,为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舒覃畅
北京海润天睿律
、 “ L。 2。 2θ ⒓ 3丿
'
负责人 (签 字 ):
罗会远 :
NLI+ tf n l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