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5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
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8 年末股本 85,4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每 10 股转增 4.2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
计 35,868,000 股,经本次转增后,结余资本公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总股本
由 85,400,000 股增加至 121,268,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
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市流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符合
上述实际情况。
2、公司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根据了《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
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
17 日修订公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修订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根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
们对 9 名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
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基本情况。我们认为 9 名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孔令钢先生、陆海天先生、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朱斌先生、
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谷大武先生、雷富阳先生、俞
纪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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